陕西省2015年高考关于去年弃录考生的政策规定
发布于:百学网
2014-10-30
2015年高考,陕西省将对主动放弃就读的考生放宽高考政策限制。对2014年被二本及以上本科批次按所报第一院校及其专业志愿录取的考生,以各种理由主动放弃到录取院校就读的,2015年公布高考成绩时,将其位次排在同分数的最低位次。
陕西省为限制被高校录取的考生主动放弃就读又参加次年高考,近几年一直实行限制政策,在次年公布高考成绩时,将其位次排在同分数的最低。但随着考生总体规模逐年下降,招生计划逐年增加,而且高校毕业生的就业形势也很严峻,陕西省决定对此政策进行调整。
陕西省2015年高考关于去年弃录考生政策原文
上一年度已被普通高校录取、未在录取院校就读且非主动放弃就读的,报名时应向县(区)招办出具所录取院校为其办理退学的书面材料,由县(区)招办负责审查考生是否属于“以各种理由主动放弃到录取院校就读”的情况。无法提供书面证明材料或被认定为“以各种理由主动放弃到录取院校就读”的考生,将其上一年度主动放弃到录取院校就读的事实记入电子档案,招生院校可以将此作为退档理由。
上一年度被二本及以上本科批次按所报第一院校及其专业志愿录取的考生,“以各种理由主动放弃到录取院校就读”,2015年公布高考成绩时,将其位次排在同分数的最低位次。
本站(www.100xue.net)部分图文转自网络,刊登本文仅为传播信息之用,绝不代表赞同其观点或担保其真实性。若有来源标注错误或侵犯了您的合法权益,请作者持权属证明与本网联系(底部邮箱),我们将及时更正、删除,谢谢
- END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