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省2016年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工作意见出炉
发布于:百学网
2016-04-18
高校招生工作应贯彻公平竞争、公正选拔、公开透明的原则,德智体美全面考核,综合评价,择优录取新生。
根据《教育部关于做好2016年普通高校招生工作的通知》(教学〔2016〕3号)等文件精神,结合我省实际,现就进一步做好我省2016年普通高等学校(以下简称“高校”)招生工作提出如下意见。
江苏省2016年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工作意见出炉
来源:江苏省教育考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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