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袁枚最洒脱,又饱含争议的一首诗,写尽人间沧桑,读懂人生豁达

发布于:百学网 2023-08-18

袁枚最洒脱,又饱含争议的一首诗,写尽人间沧桑,读懂人生豁达

  袁枚最洒脱,又饱含争议的一首诗,写尽人间沧桑,读懂人生豁达

  作者:青荷诗话

  

  清代的文坛,涌现出一大批优秀的诗人,作家。

  比如写下《红楼梦》的曹雪芹,写下《聊斋志异》的蒲松龄,写下《儒林外史》的吴敬梓。

  既有千古惆怅客之纳兰容若,也有难得糊涂的郑板桥,还有一生都在探寻人生意义的王国维。

  而在众多的诗人中,人生活得最适意的,那就非袁枚不可。

  在古代读书人的心中,要么成就功名,居庙堂之高,要么隐居江湖,逍遥自在。

  前者兼济天下,后者独善其身。

  而袁枚却不属于这两者之中的任何一种,他活在了兼济和独善之外,在出仕和隐士之外。

  我们先来了解一下袁枚的生平。

  袁枚出生于康熙年间,浙江杭州人士,出身于书香门第,曾经家族也辉煌腾达,只不过到了他这一辈已经衰微。

  他12岁中了秀才,24岁时中了举人,先是被授为翰林院庶吉士,之后又外放至江南任知县。

  在沐阳县任知县时,他一心一意为百姓谋福利,勤政为民,赢得百姓一片赞誉。

  离开沐阳时,百姓挥泪送他“万民衣”,这样的一个好父母官,看似正朝着“达则兼济天下”的方向发展着。

  但是袁枚,却在长达七年的县令生涯中,明白自己并不适合这样的生活。

  他厌恶官场的曲意逢承,不想点头哈腰去巴结谁,他想要的是随性自由的生活,想要活出最真实的自己。

  32岁的袁枚,听从了自己内心的声音,转身离开了官场。

  他花了“三百金”,购买了江宁府内隋赫德遗下的“隋园”,并更名为“随园”,成为随园主人。

  随园后来转卖给曹雪芹的父亲曹頫,成为《红楼梦》大观园的原型。

  袁枚在随园活成了一个真正的文人儒士。

  他靠着文字生活,为人写传记、写墓志铭、写稿子等等,还广收弟子,赚取学费。

  挣得的费用一边收藏文物古董,一边又吸引更多的文人雅士聚集随园,使随园名气远扬。

  另一方面,袁枚把随园打理得井井有条,把它周围的田地、池塘一并购买下来,又转租给别人,种田种菜、养鸡养鱼,一方面挣得租赁费,一方面又得到新鲜的生活供给。

  “苔花如米小,也学牡丹开。”袁枚在随园像不起眼的青苔一样,静静地生活,但是这不能掩盖,它所散发的蓬勃生命力,他像牡丹一样努力绽放自己的光彩。

  他还写了许多,轻灵、轻快,意境优美又富有童趣的作品,如“吹灯窗更明,月照一天雪。”“意欲捕鸣蝉,忽然闭口立。”

  分享他的另一首诗,在我看来是他所有诗作中最豪放、洒脱的一首,同时也是最有争议的一首诗。

  
赋性生来本野流,手提竹杖过通州。
饭篮向晓迎残月,歌板临风唱晚秋。
两脚踢翻尘世路,一肩担尽古今愁。
如今不受嗟来食,村犬何须吠不休。

  ——袁枚《绝命词》

  诗文大意可为:

  我生来就没有贵族血统,是一山野之人,我手提着竹杖潇洒地走过通州。

  我手里提着讨饭的篮子迎向那一弯残月,我在风中打着歌板歌唱着晚秋。

  我用两脚踏遍尘世间所有的不平路,我用一己之肩挑尽古往今来所有的忧愁。

  到了现在,我再也不用受别人的施舍,村南村北的狗子们,就何必叫个不停。

  为什么说这首诗饱含争议,因为这首诗很像是一个乞丐临终前写的。这个乞丐似乎预感到自己的生命即将走到尽头,写下了这首诗作为绝笔。

  而袁枚晚年纵情山水,63岁之后开始畅游祖国大好河山。

  66岁去过雁荡山,71岁在武夷山游玩4个月,79岁时三游天台山,80岁时,还出游吴越。

  距离他生命的尽头83岁,还有2年时,他还在出游吴江。

  袁枚在临终前,给自己儿子写的遗嘱中,还提到所留现银二万两,田产折合万余两,希望孩子们能继续好好经营随园。

  按袁枚当时的生活条件,真不至于写下这样乞讨的诗!

  但是也有一种可能,是袁枚一生见到了太多的乞丐,心中有感而发!

  赋性生来本野流,手提竹杖过通州。

  起笔这两句就很潇洒,虽然是一个乞丐,靠着乞讨为生,但是他内心却不卑微,仍然有着自己的骄傲。

  这骄傲或许来自于他的学识,他的才华,也或许是他的出身。

  这一句看似在介绍自己和自己的生活,但是,通州两字,却是一个奇特的地方。

  因为,在人间有地名叫通州,在阴间也有一处叫通州。

  如果诗人不是意识到了自己大限将至,时也,命也,他在后边又怎么会写下“如今不受嗟来食,村犬何须吠不休。”

  饭篮向晓迎残月,歌板临风唱晚秋。

  诗人在乞讨的日子里,心中仍然蕴藏诗情画意,看到人间美好的风景,残月、晚秋,这样美好的景色在诗人心中驻留。

  说明物质的极度匮乏,仍妨碍不了诗人精神世界的丰富,诗中洋溢着豪情,也飘荡着潇洒。

  两脚踢翻尘世路,一肩担尽古今愁。

  还有一个版本,叫“两脚踏翻尘世路”。

  个人认为,“踢”字,能看出乞丐的骨气和傲气,也有一种遭遇不平之后的怒气和怨气,而“踏”字比“踢”字更显豁达,更显气魄,似乎把人间所有的不满都夷为平地。

  诗人一定经历了世间种种坎坷和磨难,看过太多人情冷暖,经历太多悲欢离合。

  而到了现在,此时此刻。这些过往都不算什么,我都轻松地走过来了。

  我用两脚丈量这一生的路,用自己的双肩都承担了起来,回首往事,回顾一生,非常的豪情!

  如今不受嗟来食,村犬何须吠不休。

  “不受嗟来之食”是一个典故,出自《礼记.檀弓》,“予唯不食嗟来之食,以至于斯也。”

  意思是说,我正是因为不吃别人施舍的食物,才会饿成这样啊!

  这个典故告诉我们一个道理,作为一个乞讨者,也是有尊严的,施舍的人不应该高高在上,而是应该感谢乞讨者,是他们让你有了施舍、做好人的机会。

  或许诗人也如典故中的人一样,不愿意看到别人趾高气扬施舍,所以宁愿挨饿,等待死亡的来临。

  这是一个有骨气的人,也是一首生命的赞歌,虽然沦为社会底层人,但心中仍然有着自己诗意和傲气。

  这首诗真是清代一首难得的好七律,您认为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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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图片来源于网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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