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滨海区幼升小招生方案
2023滨海区
幼升小招生政策
为做好2023年全区义务教育招生入学工作,提升教育惠民服务水平,妥善应对秋季入学高峰,根据2023年全市义务教育学校招生入学工作的通知精神,结合我区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招生对象
小学一年级:年满 6 周岁(2017年8月31日及之前出生,且无义务教育阶段学籍记录),符合入学条件的儿童。
二、报名时间
公办义务教育学校报名时间为 7月10日—7月16日,民办义务教育学校报名时间为7月10日—7月12日。所有申请在我区小学的儿童家长(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下同),都要在规定时间内通过以下任一方式登录“潍坊滨海入学”报名平台完成信息采集和报名,以免影响入学。
三、工作程序
01
信息采集
我区已于2023年3月8日至3月28日,组织了入学信息采集。
未参加该次信息采集或者已参加采集但信息有变化的儿童,须参加本次信息采集或补正,时间为7月4日至7月6日20:00,招生信息以本次采集后的平台信息为准。
对于确因特殊情况,无法自行完成网上信息采集的,家长请于7月6日(上午8:30-11:30、下午 14:30-17:30)持相关材料到任一学校,在工作人员现场指导下完成信息采集。
02
信息审核
7月7日 8:00-7月9日17:00,相关学校对提交的学生信息进行审核、校验,结果通过报名平台或手机短信反馈。审核反馈期间,对于无法通过平台审核需补充上传材料的,须按反馈要求在规定时间内进行补充上传再审,以免造成审核不通过影响招生入学。
03
报名及学位分配
民办学校(潍坊新纪元学校、潍坊天立学校)
信息审核通过的儿童,家长于7月10日 8:00 至7月12日24:00登录“潍坊滨海入学”报名平台完成报名。
7月 13日,各民办学校完成学位分配。报名人数超过学校计划数的,实行电脑派位。两所民办学校按照招生计划,依规确定小学、初中接收名单,经学校盖章后于7月13日17:00 前报区教育分局审核,审核通过后民办学校通知到每位家长,请家长及时关注相关信息。
公办学校
信息审核通过、申请公办学校学位的儿童和报名民办学校但未被接收的儿童,家长于7月10日 8:00 至7月16日24:00 登录“潍坊滨海入学”报名平台按照《滨海区2023年公办义务教育学校招生片区》(附件2)完成公办学校报名。
7月17日-7月22日,完成公办学位分配。相关公办学校去除民办学校招收的儿童名单后,对报名资格进行审核。根据招生计划按照“批次录取、就近入学”的原则分配学位。
四、后续工作
01
信息公示(7月25日)
学校将审核通过的新生信息,在学校网站、微信公众号等进行公示。
02
入学确认(8月19日)
新生凭服务平台电子入学通知书到对应学校办理入学报到手续。
03
阳光分班(8月25日前)
各学校使用服务平台的编班模块等方式进行均衡编班、阳光分班。
五、提升教育惠民服务水平
推进“多孩同校就读”。
在坚持划片招生、一孩非择校入学的前提下,统筹多孩同校就读。由其监护人提出申请,二孩享受同类情况优先协调、三孩享受直接安排政策;也可根据家长意愿和学位情况,安排一孩(二孩)转学至二孩(三孩)所在校就读,减轻学生求学和家长接送负担。上述申请时间安排在7月4日至7月8日期间,由家长向一孩所在学校提出书面申请,7月9日-7月11日由意向学校审核报名申请并同时报区教育分局。审核结束后,意向学校根据学位情况一并协调处理。
六、保障特殊群体受教育权利
01
随迁子女
健全以居住证为主要依据的随迁子女入学政策。符合入学条件的,可就近安排入学。学校接收确有困难的,区教育分局按照学位情况,通过分批次等办法统筹协调随迁子女入学,确保有需求的随迁子女在公办(含政府购买民办学位)学校就读。
02
残疾儿童
大力推进融合教育, 优先采用普通学校随班就读的方式,安排适龄残疾儿童接受义务教育;对具备教育条件但不能随班就读的残疾儿童,通过特殊教育学校(特教班)就学、送教上门等方式保障其接受义务教育,并由就读学校按规定注册学籍。根据招生片区,由相关学校、幼儿园安排专人逐一通知其父母按要求带孩子参加入学评估,并根据评估结果明确接受义务教育的方式及具体服务学校。严禁片区学校拒绝接收经评估符合条件的适龄残疾儿童入学或提供特教服务。
根据市教育局招生工作安排,潍坊聋哑学校面向全市招收听障学生;潍坊盲校面向全市招收视障学生,同时面向我区招收孤独症儿童。鉴于残疾儿童的特殊性和入学评估需要,符合以上条件、范围的儿童,家长于7月9日上午持子女残疾人证、户口簿、已有的医学检查资料和医院病历(智障儿童、孤独症儿童携带近半年内智力评估和生活能力测试等资料),带子女到潍坊市特殊教育发展研究中心(潍城区友爱路2219号,潍坊聋哑学校院内;联系电话:8332662)进行入学评估。评估结束后家长需将《评估报告》交由片区学校确认并留存复印件,原件由家长保存。
03
高层次人才子女
对于符合市高层次人才服务绿色通道规定的高层次人才(含博士研究生)子女,在招生报名期间,通过滨海区招生报名平台提交入学报名信息。按照尊重本人意愿、就近方便的原则,简化办理流程,予以协调入学。
04
优抚对象子女
对烈士、符合条件的现役军人、驻潍武警部队现役军人、公安英模和因公牺牲伤残警察、潍坊市在职消防救援人员(含入职工作满 10 年的政府专职消防队员)及在本市居住的荣誉市民、劳模等其他依法优抚对象子女,需通过滨海区招生报名平台填报报名信息,根据省教育厅及市教育局 2023年招生文件相关规定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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