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第十二届全国中小学生创新作文大赛总决赛奖项设置规则
8月5日-6日,第十二届全国中小学生创新作文大赛(高中组)全国总决赛在北京大学举行,全国2000多名考生参加本次总决赛。考试结束,众多家长和考生十分关心,本次总决赛奖项是如何进行设置?本文结合2017年第十二届全国中小学生创新作文大赛报名通知综合进行说明。
奖项设置规则:
本次全国中小学生创新作文大赛全国总决赛奖项设置为高中组特等奖10名,一等奖100名,二等奖500名,其余为三等奖。
高中组特等奖、一等奖、二等奖获奖选手享有北京大学、复旦大学、南京大学等38所大赛协作高校中任一所高校2018年自主选拔测试推荐资格。所有获奖选手将获得主办单位签发的荣誉证书。
38所具体院校如下:
北京大学、北京航空航天大学、北京师范大学、北京邮电大学、北京中医药大学、长安大学、重庆大学、电子科技大学、复旦大学、哈尔滨工业大学、湖南大学、华东师范大学、华南理工大学、华中农业大学、华中师范大学、江南大学、兰州大学、南京大学、南京航空航天大学、南开大学、山东大学、四川大学、上海纽约大学、苏州大学、天津大学、武汉大学、西安电子科技大学、西北农林科技大学、西南财经大学、西南大学、浙江大学、中山大学、中国地质大学、中国石油大学、中国政法大学、中南大学、郑州大学;
百学自主招生网团队提醒:在本次总决赛中获得奖项的考生,为国家级奖项,可尝试报考2018年自主招生,尤其是北大、北航、北师大等协办高校自主招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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