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六届叶圣陶杯作文大赛特等奖作品赏析:且听痴人笑中道来
第十六届叶圣陶杯作文大赛特等奖作品赏析:且听痴人笑中道来!这篇文章选取了这次叶圣陶杯的第二个作文题目,也就是“你的生活中有没有遇到过因为“癖”或“痴”而显得有趣、“可交”的人?”其实这个题目也是比较好些的,但是就看你能不能写的有趣了!下面我们就来欣赏一下山西临汾一中的李欣然这篇:且听痴人笑中道来
且听痴人笑中道来
山西省临汾第一中学高一 李欣然
张岱说,“人无癖不可与交,以其无深情也。”萨特有言:“人是一堆无用的热情。”由此观之,欲人之无癖也,难矣。家有父母,正是这般性情中人。
耽于光影的父亲
父亲是个与光影打了一辈子交道的人。如今上了年纪,性情时而乖戾,时而未免执拗,常气得母亲叉手立在回廊尽头,扔下润衣盆,瞪着双眼却一句也说不出话。只留下父亲靠在长廊另一端。和着母亲手中甩下而纷飞的泡沫逆光看去,他细碎的影子模糊不请,兀自摆弄着相机,朝母亲戏虐地微笑。
父亲在大学里教书,诲人不倦了大半生,深受人尊敬,桃李天下。如此风尘仆仆的教授形象,在我母亲眼中,却宛如一个永远无法成长的稚童,尤其是他端起相机的时刻。始龀之年,步履蹒跚的我曾坐在大院里,促着膝,枕在冰凉的石板桌上听他讲起他与手中这变幻莫测的“黑匣子”的故事。他说,年轻时喜爱摄影,总自己做好了片子卖给电视台,也为此受到了不少人的赏识。他夸夸其谈的曾经,都从未激起我幼小的心中任何的疑窦,在我眼中他是一位用手中的摄像机记录下时光的匠人,沧海桑田,斗转星移,万变不变的事物都美人迟暮,唯有他,报着手中的“时光机”,立在那落满淡色桂花碎的大院里,眯着眼,向羊角辫,豁豁牙的我笑。
他曾是一剪短发,一身白衫的少年,他扛着千钩重的接影器械,跑通千山万水,藏身湖边拍惊鹭,驾舟池中摄睡莲。那山河故人,那江川岁月,都曾是他藏匿怀中不忍舍弃的梦。父母,妻子劝他一心教书,莫恣意追梦乱生枝节,他不听,只顾趁着年少轻狂,怒马鲜衣,把这世界间的胜景,都编织进他小心翼翼的梦里。可那一年,他的孩子降临了。孩子在摇床里无止息的啼哭声和单纯干净的眼睛,洗尽了他久久不放的铅华。他开始奔波于人间尘世,哄着孩子哭了笑了,却仍不忘将自己年轻时的梦,讲给她听,他又开始拉起女儿的小手,发给她一个在她身上略显夸张沉重的相机,带着她,寻回十年前那“断了钱的风事”。
他说,他的梦,就是那一截挂在树上的风筝。他清楚的知道它落在枝头的哪一角,只是他再也触碰不到,也追不回了。
别人说,他的梦,也是那一截断了线的风筝,只是早被雨打风吹去,可他偏不听劝,放下了近在眼前的蜜罐温床,执意要冒着大雨去摘。
他们说,父亲是个痴人,爱摄影,甚至胜过了爱自己;可父来说,他不痴。他爱的正是自己,
因为摄影早已成为了自己的一部分。
父亲的一生中,是幸运的。有我相知,有光影相伴,有热爱相随,足矣。
钟情于田园的母亲
母亲爱花,人尽皆知,扬名四方。大家都说,母亲忙活半辈子,一半带了孩子,一半种了花。
她说,她不会让自己的孩子生活在钢筋水泥的城堡里。她要为我建一座花园;可我知道,纵使这花园为我而建,她自己又怎能不爱呢?
她从她的故乡请人运来了十几袋土,又用一块一块砖石自己垒起了苗圃,铺上一层细沙,一层硅石又填上又松又厚的土。母亲说,她们家的黄土养人,种瓜是瓜,种豆是豆,土里有保佑我们的仙灵,吹一缕元气在这些泥土里,远远地运来,就能赐福她的孩子平安长大。
母亲本生在富裕人家,衣食无忧,十指不染阳春水。听她说来,自她幼时起她便偏爱土地,总不顾家人劝阻站在田陇上望着农家人干活。她在那里,学会了用稚嫩的双手为细苗松土,学会了踮起脚尖儿摘树腰上的露水,学会了挽起袖子为花蕾初绽的花朵传粉。她有多么热爱农忙,热爱植物,我深信不疑。
可谁又能想到,她同我父亲一样的,也是一位受人尊敬的教师呢?她简单地拢起长发,牵着孩子的小手蹲在花园里一忙便是一个下午,常常弄成一大一小两张泥花脸,忍得邻里人家忍俊不禁,甚而常常忙记同样忙碌的丈夫,忘记了一家的晚饭,忘了自己还未换去沾染了泥土“胭脂” 的月白色长裙……她可以不顾一切,却仍甘之如饴,仍乐此不疲。
也同样有人说,母亲是个痴人,她痴于那些花花叶叶,浑不似一位平日里校园中的那位亭亭玉立的女教师,可母亲知道,端庄大方的是她,可钟意花草的更是她。她不痴不傻,她只是在坚持自己的梦。
时光老去,她仍是花丛中风姿绰约的少女。她会用水葱似的指甲掐下一段细嫩透黄的新豆芽让我尝,那清甜的汁水在我的脑海中至今荡气回肠。她会用一把亮闪闪的剪刀修去花丛中恣意生长的杂草,又怜爱地将那些无辜的小生命“安置”回泥土。她会拆下一丛沾着露水的月季,磨去了硬刺放在我的小手上。
她哪是痴人呢?她是一位遗世独立的天使。
母亲的一生,同样是幸运的。寄情田野,忘身花丛,又投身青笼,足矣。
我的父母,都是它人眼中的痴人,他们不顾世俗揶揄的目光,牵着手,在自己的梦境中,望着生活的海洋,激起千层巨浪。
【获奖理由】
这篇文章以身边最熟悉人作为对象,表现了父母的“痴”。父亲母亲在自己本职工作之外,都有自己痴迷一生的业余爱好,父亲耽于摄影,母亲钟情于田园。作者用饱含感情的笔墨描述了他们对于自己钟情之物的痴迷之状,尤其虽在生活压力之下仍不肯放弃的执着,读来既有趣味,又充满了生活气息。这是本文最成功的地方。
文章的不足在于语言过于雕琢,显得不够自然朴实,不过在考场限时作文的情况下,倒也可以理解,毕竟真正的文学创作中,语言的修改常常是一个持续而耗时的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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