综合评价录取是让高考回归评价
2014年至今我国招生考试制度在实践中不断改进完善,初步形成了相对完整的考试招生体系,为学生成长、国家选才、社会公平作出了历史性贡献。自招君在之前的文章简单介绍过综评的相关内容,今天为大家深入分析综合评价录取。
高考作为一种被大众认同,符合我国国情的考试方式,它本身具有甄别与选拔人才的功能。纵观每次高考制度改革,其核心指导思想都是促进高校、中学、考生三者关系和谐发展,招生制度本身不断地完善,也在促使高考制度的改革。
但高考这种一元化的考试方式,一方面,给高校的选择余地较小,不能适应各层次、各类型高校的需求,也无法满足高等教育科学发展的要求;另一方面,“一考定终身”、“唯分数论”的一元化的高考模式不能全面反映考生的综合素质,也不利于学生全
面发展。
随着改革不断深入,社会各界对高考制度改革的呼声越来越高,自主招生、农村学生单独招生(高校专项计划)、国家专项计划、地方专项计划、综合评价录取等针对不同考生范围的招生录取方式由此产生。
1 综合评价录取改革的起缘
《教育规划纲要》明确提出要“以考试招生制度改革为突破口,克服一考定终身的弊端,推进素质教育实施和创新人才培养。按照有利于科学选拔人才、促进学生健康发展、维护社会公平的原则,逐步形成分类考试、综合评价、多元录取的考试招生制度。”
这表明,考试招生改革要以推进素质教育为目标,以科学选拔人才、促进学生发展为重要职能,突出分类考试、综合评价和多元录取。
综合评价录取这种新的高考模式打破了高考录取“一考定终身”的大一统模式,确立了“看高考成绩,而不迷信高考成绩重视综合素质和能力”的综合评价录取的新理念,对现行招生录取制度的改革将产生一定的试点和示范效应,也将在一定范围和一定程度上对中学改善和加强素质教育、重视学生综合素质和能力的培养起到引导作用。
2 综合评价录取发展历程
新形势下的综合评价包含广义的综合评价和狭义的综合评价录取,广义的综合评价指的是两个层面:一是综合评价作为高校招生改革的目标和方向,范围比较广;二是各省市根据高中生在校学业、表现等方面所形成的《普通高中学生综合素质评价信息表》。狭义的综合评价,是高校根据考生高考成绩、高校面试成绩和学业水平测试成绩各占一定比例的一种招生录取方式。
2007 年 7 月,中南大学率先用“综合评价录取”的名称进行试点,考生的高考成绩和学校考核成绩合成综合成绩进行录取。
2015 年,复旦大学与上海交通大学首次开展以综合评价方式录取的改革试点。次年,同济大学、华东师范大学、华东理工大学、东华大学、上海财经大学、上海外国语大学、上海大学也步入该行列。
综合素质评价是高中学校改革应试教育的重要路径,为综合素质强、发展有潜力的学生提供更多选择权,也为高校招收不同类型、不同特色的人才提供新途径,有助于个人发展和人才选拔。
3 综合评价录取较自主招生之优势
综合评价录取作为扩大高校招生自主权的一种录取方式,不同于自主招生的选拔条件面向学科特长、创新潜质的学生,综合评价录取是面向所有参加高考的考生。
高校的招生录取条件对高中教学和基础教育具有导向作用,高校以综合评价作为一种录取类型,还公布《普通高中学生综合素质评价信息表》,种种迹象引导高中重视素质教育,注重培养学生的兴趣、志向。考生从应试教育中解放出来,就有时间进行创新,能够根据自身发展的需求选择自己感兴趣的领域专研。
综合评价录取作为兼顾高考和自主招生的一种选拔方式,使得招生改革从原来的“一考定终身”到“高考成绩+面试成绩+学业水平测试成绩”,实现了“从高考回归评价”。
自华东理工大学 2016 年第一次开展综合评价录取改革试点工作以来,结合自身办学特色,在评价主体多元化、评价方式多样化、评价内容综合化等方面进行积极探索,根据考生所填报的专业科目组组织相关学科的专业教授作为面试专家,在面试前对专家进行培训,为综合素质强、发展有潜力的学生提供更多选择权,也为高校选择不同类型、不同特色的人才提供新途径。华东理工大学在综合评价录取批次供考生选择的专业是具体专业,比同于普通类统招考生的专业类,这样对考生来说就不需要进行专业分流,对综合评价录取考生也是一个吸引他们报考的因素。
理论和实践表明,综合评价录取可以缓解考生参加自主招生投入时间长、前期准备条件多等因素,参加综合评价录取的考生可以全身心参加高考。经过三年的实践证明,肯定了综合评价录取的社会价值,但是在实践过程中也遇到综合评价录取定位模糊、选拔效率不高、考核评价方法单一、高中学生的综合素质报告中部分内容与高校人才培养之间缺乏有效衔接等问题。
综合评价录取虽然在招生录取改革中充当了抬头兵的作用,但是在公平性、科学性等方面尚存弊端。
4 综合评价录取目前面临的两个难题
1.高校招生录取失调:校测缺考人数多,计划完不成高考成绩出来以后,考生在填报综合评价录取志愿时面临很多选择,是填报综合评价批提前录取,还是填报普通批次?对于高校来说,根据招生简章公布的投档人数按照计划数的 1:1.5,面临一个难题就是缺考的考生众多,完不成计划,学校根据已有的录取规则,面试环节其实没有选择空间,就会让综合评价录取沦为另一种“高考”录取模式,分数达到投档分数线了,也就录取了,使得学校的校测沦为鸡肋。
同时,这批考生在综合评价批次填报志愿又放弃的行为无形中就让本可以通过本批次录取的考生丧失了机会,这种不理智的行为也带来了诚信问题。
根据几年的数据研究发现,发现放弃校测的考生一般分为两类,一种是高考成绩高于投档线 5~10 分,一种是压着投档线进来的考生。解决这种情况,主要还是要政策制定部门提出约束条件,向考生宣传诚信高考的原则,从制度上和道德上给考生约束。
2.政策制定层面:建立合理的评价标准依旧困难建立科学客观的评价标准是决定改革成败的重要因素。结合《考生的综合素质评价信息表》包括:基本信息与自我介绍、品德发展与公民素养、修习课程与学业成绩、身心健康与艺术素养、创新精神与实践能力、学校(中学)特色指标,综合评价录取的评价主要是考查考生的综合素质、创新潜质。虽然在面试前高校职能部门也会对面试专家进行培训,但是最后的面试过程中评价标准没有固定的答案,不能通过一个量化的标准体现出来。因此建立合理的评价标准依旧困难。
5 综合评价录取的出路
从考生角度看,有些考生综合素质强但是高考成绩不高,或者有学科特长和发展潜质但是存在偏科现象,这些考生很难从高考中脱颖而出,而也达不到自主招生要求的报考条件(譬如学科竞赛、单科优秀);从高校角度看,当前很多高校有一些学科实力强、师资队伍雄厚的专业(像国家重点学科、特色专业等),由于不是当前“热门专业”而受冷落,有些专业甚至要靠接收调剂考生才能完成招生计划,招不到符合专业培养特色的优质生源。
综合评价录取应起到桥梁纽带的作用,将学科有特长、发展有潜质的考生和高校的培养特色联结起来,既解决这部分考生的入学问题,又为高校选拔合适人才提供新途径,培养出符合未来需求的多元化人才,达到“双赢”效果。
6 结语
高校综合评价录取改革试点,以高考成绩作为主要参考标准,高中学业水平测试、综合素质评价报告、高校面试结论等作为高校选拔人才的参考因素。
综合评价录取引入多元化选拔机制,从另一个角度体现高校招生的公平公正,使各类人才均能获得接受高等教育的机会。希望各高校应结合自身办学特色,在招生计划的制定、校测环节的设计等方面进行积极探索,力求程序公平公正,设计出合理的综合评价录取模式,为那些有志报考的考生提供平台,也为那些符合未来社会需要的综合素质高的学习家提供更多机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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