梦断校园
发布于:百学网
2013-01-07
梦断校园
石河子大学羁尸数年在做什么?
苏卓蓉 王新娣
羁尸数年自身难圆其说:遇难者父母讨说法让人唏嘘!
——题记
2011年7月31日,新疆维吾尔自治区石河子大学的校园内游泳馆里发生了一起水难——该校山西籍女大学生周星汝在该馆游泳时因馆内安全设施不到位和游泳馆抢救不当导致溺水身亡,时至今日,一年有半,仍无结果。然而,奇怪的是当初其父母看过的长达45分钟的水难视频荡然无存,现只留下15秒了。水难者父母亲耳闻目睹、悲痛欲绝!
水难视频哪里去了
据调查:2011年7月31日12时许,周星汝和同学杨文静二人,每人花20元钱买的门票进入泳馆游泳游玩,从当时泳馆监控的全程中可以看到——周星汝在泳池内游玩45分钟后,不知怎的仰面摔倒进水池中。事发当时游泳馆内没有救生员值班,观察台上也无有人值守,池边也无护栏帮扶,是三位游泳者一起上前把周星汝救出水面的。
周星汝被救上水面后,开始咳嗽,呕吐。由于游泳馆没有设置必须的救生床,迟到的救生员就把周星汝放在池边的防滑垫上翻来覆去的狠劲按压,吃的午饭从口、鼻中挤了出来,动作极为笨拙,导致周星汝死亡。
当石河子市人民医院的120急救车赶到时,周星汝已不省人事,据医院抢救记录记载:“2011年7月31日14时50分钟接到电话,120急救车(15时05分到达现场“查体,患者意识丧失,颈动脉搏消失,呼吸停止,口、鼻腔可见较多的呕吐物……,”当时,周星汝的外表特征是:“满脸伤痕,脖子上全是黑紫斑痕,身上很多处是青一块紫一块的”。据当时参与抢救的石河子市人民医院急诊科主任医师张大夫说:“当时在游泳馆抢救周星汝的救生员根本就没有相关资质,亡者满身的伤痕都是救生员违规误救造成的。”他还说:“石河子大学内设有附属医院,也有120救护车,距离游泳馆特别近,只有一条马路之隔,最多五分钟内就能赶到。不知为什么,我们医院的救护车接到电话后,15分钟赶到了现场后,石河子大学附属医院的救护车才姗姗来到?”他特别惋惜地说:“亡者是超过了黄金抢救时间(6分钟内抢救),才没能及时抢救过来。”
学校把民命就没当回事儿
2011年8月1日,遇难者的家人获悉噩耗,急忙赶到学校,晚上22时左右,校方学工部的马部长第一时间向家属宣布校方规定:“——校方宾馆住宿只管父母,不管亲属!”遇难者父母要见校长,听说校长不在,坐在路边嚎啕痛哭,引来众人围观。此时此刻,校长向本春喝醉了酒被人搀扶着从学校的一幢豪华宾馆出来,围观看了看之后,便默然上了豪华车扬长而去。
2011年8月3日,学校派工作人员和学校附属医院的两位女医生与遇难者父母谈“善后事宜”。有群众风趣地说:“救人离得远,谈事是老板!”这两人摸头不知尾却坐在首席的位子上,一开始,就给遇难者父母讲:“周星汝是猝死的!猝死的原因包括三种:1.心源病;2.脑血管意外;3.其它。”在她们的话语中,句句离不开“或许——也许。”最终的结论是:“周星汝的死亡原因就是这三种原因之一——导致的,具体是哪一种原因,她们也不清楚。然而,她们为了逃避溺水身亡却肯定的强调说:“周星汝摔下水时,是屏着气,紧闭着嘴下去的,不会呛水、喝水,不是溺水。”当家属问女医生:“你们当时是否在现场,亲眼看到?”女医生回答:“她们不在现场,也未曾亲眼看到。”很明显,这种说法是统一定了调子的。
家属问的女医生很尴尬:“按照你们的推理,或许是其中原因之一——“心源病和脑血管意外的话,那么抢救员这种不分青红皂白的狠命按压是否妥当?是否加速和导致了周星汝的死亡?”两位女医生无言以对,这正是校方的责任所在。
藐视人权,把老百姓就没当回事儿
校方无理可说了,就不说理了。学工部的马部长代表校方说:“周星汝大概系自然死亡,校方对此事不承担任何责任!”学校领导竟然授意经贸系的柴书记:“要想办法把校方的责任推卸干净,校方不能有任何责任……”
水难事发当天,有位游泳目击者在石河子大学网大学论坛里是这样说的:“事发时学校游泳馆的救生员看上去救助极不专业,极为笨拙,把人翻过来翻过去的胡乱按压,把饭都从口、鼻里压出来了,这样的抢救方法能不致人死吗?”当时跟贴的人很多,不几天这些帖子都不见了。如今,就连游泳馆的监控视频从原来家属看的45分钟现不到几分钟了。学校一位叫赵欣的领导日前对记者说:“孩子刚进入泳池15秒钟就倒在水中……”这样的毁脏灭证,遇难者的父母走进法庭又有何用呢?!
校方有的是全方位人才,从智力、财力、人力及空间都耗得起,遇难者家属能吗?从2011年8月份开始至今,往返几万公里,耗资近10万元,还要养家糊口。校方掌握软肋,着办公室李主任对遇难者父母说:“你们赶紧把孩子拉走,否则,时间长了,太平间产生的费用要你们出。”这个李主任一再扬言:“你们不服,可以去法院告去!随你们的便!”并传言:“这个学校是国家厅级单位,校长是厅级领导,即使石河子市市长都奈何不了人家,你们怎么能告得了!”难道天下就没有公理了?!
草菅民命,习以为常
2011年8月10日,石河子大学党委副书记吴新平代表校方在谈“善后事宜”时对遇难者的父母及亲属说:“学校出这样的事情不是先例,以前发生过一个跳楼自杀(据了解,是两个学生在女宿舍搞对象,楼管查房,男孩害怕从楼上跳了下去致死。可是学校便捏造说该学生患抑郁症自杀的。)一个在网吧里被捅死(学校说该学生是自找的,活该死)的。还有一个是在校园里被车轧死的,都是学校给死者家属两万元的慰问金了事的。你孩子的死亡也只能给你两万元了事。”
吴新平还说:“你孩子的死亡是天意,老天让你三更死,谁能留你到五更。意外的事情发生了,要面对现实,我们学校也只能做到这些。”
溺水身亡者周星汝的“善后事宜”正在处理中,学校的zui高领导层爆出昔日学校发生的三大命案,令人反思?作为高等学府的领导讲出如此这般的话语令人吃惊?其用意是什么?耐人寻味——违法乱纪不止,草菅人命不休!
游泳馆与周星汝其人
经查阅周星汝的档案资料,我们看到的是一个学业优秀,开朗活泼,有理想、有抱负、清纯漂亮的女孩。1989年2月出生在山西省翼城县城内牌坊路64号,系石河子大学08级会计专业学生,每年都有奖学金。中共预备党员,毕业前曾担任《经贸学院学生会副会长》、《大学生科创中心办公室主任》、并多次被评为《优秀三好学生》、《优秀干部》,且获得国家《计算机二等等级证书》、《健美操四级证书》、《英语四级证书》、等等的光环。就这样一位品学兼优的少女被母校的游泳馆吞噬了。
然而,游泳馆的内幕又是怎么样呢?
经调查,石河子大学游泳训练中心在工商部门没有注册,没有申办《工商营业执照》、在市文体局没有申办《高危险性体育项目经营活动许可证》。在卫生部门纯属违规施救,救生员根本没有相关资质。游泳馆设施不到位,馆内未有急救室,氧气袋,救护床及急救药品,更谈不上水质处理、救生员、医务人员、保安保卫人员持国家有关执业资格证书上岗了。然而,石河子大学在水难发生后一不报警,二不上报,三不停业自查,按惯例非法私下处理,把门票抛之九霄云外。
门票就是合同,合同就是含有人身安全之内容,不然,那要国法干什么?
以事实为根据,以法律为准绳,高高祭起法制宝剑,捍卫法律的尊严,是众目睽睽之下的结果!
(责任编辑:宋羽)
2013年1月.2日
于北京
做什么, 父母, 石河子大学, 遇难者, 校园理性思考,文明发表,传播正能量,做中国好网民,为中国梦添砖加瓦。 回复
石河子大学羁尸数年在做什么?
苏卓蓉 王新娣
羁尸数年自身难圆其说:遇难者父母讨说法让人唏嘘!
——题记
2011年7月31日,新疆维吾尔自治区石河子大学的校园内游泳馆里发生了一起水难——该校山西籍女大学生周星汝在该馆游泳时因馆内安全设施不到位和游泳馆抢救不当导致溺水身亡,时至今日,一年有半,仍无结果。然而,奇怪的是当初其父母看过的长达45分钟的水难视频荡然无存,现只留下15秒了。水难者父母亲耳闻目睹、悲痛欲绝!
水难视频哪里去了
据调查:2011年7月31日12时许,周星汝和同学杨文静二人,每人花20元钱买的门票进入泳馆游泳游玩,从当时泳馆监控的全程中可以看到——周星汝在泳池内游玩45分钟后,不知怎的仰面摔倒进水池中。事发当时游泳馆内没有救生员值班,观察台上也无有人值守,池边也无护栏帮扶,是三位游泳者一起上前把周星汝救出水面的。
周星汝被救上水面后,开始咳嗽,呕吐。由于游泳馆没有设置必须的救生床,迟到的救生员就把周星汝放在池边的防滑垫上翻来覆去的狠劲按压,吃的午饭从口、鼻中挤了出来,动作极为笨拙,导致周星汝死亡。
当石河子市人民医院的120急救车赶到时,周星汝已不省人事,据医院抢救记录记载:“2011年7月31日14时50分钟接到电话,120急救车(15时05分到达现场“查体,患者意识丧失,颈动脉搏消失,呼吸停止,口、鼻腔可见较多的呕吐物……,”当时,周星汝的外表特征是:“满脸伤痕,脖子上全是黑紫斑痕,身上很多处是青一块紫一块的”。据当时参与抢救的石河子市人民医院急诊科主任医师张大夫说:“当时在游泳馆抢救周星汝的救生员根本就没有相关资质,亡者满身的伤痕都是救生员违规误救造成的。”他还说:“石河子大学内设有附属医院,也有120救护车,距离游泳馆特别近,只有一条马路之隔,最多五分钟内就能赶到。不知为什么,我们医院的救护车接到电话后,15分钟赶到了现场后,石河子大学附属医院的救护车才姗姗来到?”他特别惋惜地说:“亡者是超过了黄金抢救时间(6分钟内抢救),才没能及时抢救过来。”
学校把民命就没当回事儿
2011年8月1日,遇难者的家人获悉噩耗,急忙赶到学校,晚上22时左右,校方学工部的马部长第一时间向家属宣布校方规定:“——校方宾馆住宿只管父母,不管亲属!”遇难者父母要见校长,听说校长不在,坐在路边嚎啕痛哭,引来众人围观。此时此刻,校长向本春喝醉了酒被人搀扶着从学校的一幢豪华宾馆出来,围观看了看之后,便默然上了豪华车扬长而去。
2011年8月3日,学校派工作人员和学校附属医院的两位女医生与遇难者父母谈“善后事宜”。有群众风趣地说:“救人离得远,谈事是老板!”这两人摸头不知尾却坐在首席的位子上,一开始,就给遇难者父母讲:“周星汝是猝死的!猝死的原因包括三种:1.心源病;2.脑血管意外;3.其它。”在她们的话语中,句句离不开“或许——也许。”最终的结论是:“周星汝的死亡原因就是这三种原因之一——导致的,具体是哪一种原因,她们也不清楚。然而,她们为了逃避溺水身亡却肯定的强调说:“周星汝摔下水时,是屏着气,紧闭着嘴下去的,不会呛水、喝水,不是溺水。”当家属问女医生:“你们当时是否在现场,亲眼看到?”女医生回答:“她们不在现场,也未曾亲眼看到。”很明显,这种说法是统一定了调子的。
家属问的女医生很尴尬:“按照你们的推理,或许是其中原因之一——“心源病和脑血管意外的话,那么抢救员这种不分青红皂白的狠命按压是否妥当?是否加速和导致了周星汝的死亡?”两位女医生无言以对,这正是校方的责任所在。
藐视人权,把老百姓就没当回事儿
校方无理可说了,就不说理了。学工部的马部长代表校方说:“周星汝大概系自然死亡,校方对此事不承担任何责任!”学校领导竟然授意经贸系的柴书记:“要想办法把校方的责任推卸干净,校方不能有任何责任……”
水难事发当天,有位游泳目击者在石河子大学网大学论坛里是这样说的:“事发时学校游泳馆的救生员看上去救助极不专业,极为笨拙,把人翻过来翻过去的胡乱按压,把饭都从口、鼻里压出来了,这样的抢救方法能不致人死吗?”当时跟贴的人很多,不几天这些帖子都不见了。如今,就连游泳馆的监控视频从原来家属看的45分钟现不到几分钟了。学校一位叫赵欣的领导日前对记者说:“孩子刚进入泳池15秒钟就倒在水中……”这样的毁脏灭证,遇难者的父母走进法庭又有何用呢?!
校方有的是全方位人才,从智力、财力、人力及空间都耗得起,遇难者家属能吗?从2011年8月份开始至今,往返几万公里,耗资近10万元,还要养家糊口。校方掌握软肋,着办公室李主任对遇难者父母说:“你们赶紧把孩子拉走,否则,时间长了,太平间产生的费用要你们出。”这个李主任一再扬言:“你们不服,可以去法院告去!随你们的便!”并传言:“这个学校是国家厅级单位,校长是厅级领导,即使石河子市市长都奈何不了人家,你们怎么能告得了!”难道天下就没有公理了?!
草菅民命,习以为常
2011年8月10日,石河子大学党委副书记吴新平代表校方在谈“善后事宜”时对遇难者的父母及亲属说:“学校出这样的事情不是先例,以前发生过一个跳楼自杀(据了解,是两个学生在女宿舍搞对象,楼管查房,男孩害怕从楼上跳了下去致死。可是学校便捏造说该学生患抑郁症自杀的。)一个在网吧里被捅死(学校说该学生是自找的,活该死)的。还有一个是在校园里被车轧死的,都是学校给死者家属两万元的慰问金了事的。你孩子的死亡也只能给你两万元了事。”
吴新平还说:“你孩子的死亡是天意,老天让你三更死,谁能留你到五更。意外的事情发生了,要面对现实,我们学校也只能做到这些。”
溺水身亡者周星汝的“善后事宜”正在处理中,学校的zui高领导层爆出昔日学校发生的三大命案,令人反思?作为高等学府的领导讲出如此这般的话语令人吃惊?其用意是什么?耐人寻味——违法乱纪不止,草菅人命不休!
游泳馆与周星汝其人
经查阅周星汝的档案资料,我们看到的是一个学业优秀,开朗活泼,有理想、有抱负、清纯漂亮的女孩。1989年2月出生在山西省翼城县城内牌坊路64号,系石河子大学08级会计专业学生,每年都有奖学金。中共预备党员,毕业前曾担任《经贸学院学生会副会长》、《大学生科创中心办公室主任》、并多次被评为《优秀三好学生》、《优秀干部》,且获得国家《计算机二等等级证书》、《健美操四级证书》、《英语四级证书》、等等的光环。就这样一位品学兼优的少女被母校的游泳馆吞噬了。
然而,游泳馆的内幕又是怎么样呢?
经调查,石河子大学游泳训练中心在工商部门没有注册,没有申办《工商营业执照》、在市文体局没有申办《高危险性体育项目经营活动许可证》。在卫生部门纯属违规施救,救生员根本没有相关资质。游泳馆设施不到位,馆内未有急救室,氧气袋,救护床及急救药品,更谈不上水质处理、救生员、医务人员、保安保卫人员持国家有关执业资格证书上岗了。然而,石河子大学在水难发生后一不报警,二不上报,三不停业自查,按惯例非法私下处理,把门票抛之九霄云外。
门票就是合同,合同就是含有人身安全之内容,不然,那要国法干什么?
以事实为根据,以法律为准绳,高高祭起法制宝剑,捍卫法律的尊严,是众目睽睽之下的结果!
(责任编辑:宋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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