临汾高建民公务员夫妇特大贪污600多名农民学生助学金
发布于:百学网
2014-08-04
一、贪污国家教育经费不择手段并造成严重后果。他们巧立名目贪污国家助学金,国家规定按每人1500元给予发放助学金,他们仅虚报瞒报就贪污涉案金额达13万5千元。又利用克扣手段,贪污324名农民学生到苏州实习工资,贪污金额人均1500元,因贪污导致迄今没有一名学生能够领到毕业证书的严重后果。
二、中国青年报3名记者曾对此案进行深入采访,并先后两次公开报道,在全国引起强烈反响。中国青年报记者对我的关注,是由于我过去的实名举报,曾给我带来了疯狂地打击报复并将我非法逮捕入狱长达50天而重视的。这是一起发生在山西涉嫌贪污国家教育经费的大要案,是在全国有极大影响的冤假错案。可悲的是,我向临汾市、洪洞县教育局实名举报这一事实后,他们却公开包庇,在回复举报人事实过程中,公开弄虚作假。
三、面对近三年的举报无助、无结果情况下,我被迫无奈自费到临汾地区各县有关受害人较多的乡村,寻找到以下证据,有证言、有证据、有录像等的事实如下:1、 2007年秋季贪污事实证据:刘超英夫妇对入学的514名学员每人应得的750元助学金全部贪污,累计金额达385500元。2、2008年舂季贪污证据。对509名学员每人应得的750元贪污总额达381750元。3、对学员实习工资贪污事实、2008年4月28日,刘超英带325名学员在苏州实习期间,应对每位学员发放1500元,实际给每人发放仅有150元,其余全部贪污总额约487500元。当时不少学员在当地进行举报,公安也曾对刘超英传唤但未果。4、虚报学生名额贪污事实、虚报90名学员,每人以1500元计,贪污135000元。5乱收费贪污事实、巧立名目乱收费贪污600多名学员每人200元,涉案总额120000元。比如,2008年舂季学校仅有13名学员,她上报为31人。2010年学校仅有18名学员,她上报为24人。
四、尧都区法院法官徐振云对本人错捕错审错判的涉嫌职务严重犯罪事实至今得不到追究。 2010年2月4日,刘超英与徐振云法官串通,给本人捏造“诽谤罪”名,将我非法进行逮捕,抓入牢狱48天之久。尤其是非法入室抢夺涉嫌犯罪证据销毁证据更是骇人听闻。这一错案引起国内媒体高度关注,人民网、新华网、央视网等数十家著名网站发表这一有关案件文章无以计数,有数千万网民关注,但至今不予追究
临汾吉县上当受害的贫困农民学生、家长揭露民建临汾市委秘书长刘超英、临汾商务局高建民非法办‘临汾洪桥女子职业学校”滥用职务权力。指令临汾地区各县政府妇联工作人员、打着政府扶贫旗号幌子欺骗招生的调查视频证据。
学校招生简章。
夫妇俩利用自己亲儿子、外甥女制作的虚假招生宣传广告
民建临汾市委秘书长刘超英夫妇利用自己亲儿子高锐、高磊、外甥女(刘超英的妹妹刘超俊的女孩)非法制作的招生宣传广告。
刘超英、高建民身为国家公务员违法私办洪洞洪桥涉外中学校、行贿洪洞县教育局长卢建华,2007年非法创办【临汾洪桥女子职业学校】瞄准农民学生贪污助学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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