武汉理工大学华夏学院院长吴永桥骗人骗钱不退还状告家长
发布于:百学网
2013-04-16
武汉理工大学华夏学院院长吴永桥骗人骗钱不退还状告家长
违规操作违规收费说假话骗人受损指示写信骗了钱至今不退
一、我是民办《武汉理工大学-华夏学院》一学生家长,该学院用正规录取通知书《学制三年》通知学生去学院,可读了一年后,就被该学院不按照有关规定和程序强行决定留级,使学制(专科)三年变成了四年,并在事先收取了费用,事后、学生因故不能读留级,可学院收取留级费不退,强行学生读留级,剥夺学生选择权;
二、在强行学生读留级半年中、学院不管学生在校不在校、进不进教室,都不对学生进行考勤、管理和考试,更不按照有关规定对学生进行处理,也使学生半年都没有学分。可学院还向学生家长说:“该学生在校期间各方面表现优异,能够刻苦学习,学习态度端正,学习目的明确,学习成绩优秀。能够自觉遵守学校的规章制度,组织纪律性强”,并强行收取学生没有读留级的费用至今不退;
三、被学生告诉家长后、家长亲自到学院,可学院为了不退学生没有读留级的费用,又违规操作,在明知学生半年没有学分的情况下,又要大一留了级的学生再去跟班试读大二下学期,并承诺可以让学生通过补考来取得学分,还要学生写保证书,可收了三年所有费用后就言而无信,又不让学生通过补考来取得学分,并违背学生保证书内容,和学生通过跟班试读成绩优秀的情况下、又反而以学院规定:“留级试读专科生只能办理一次”和学分为由、及学生不到毕业时间的情况下、又强行决定学生退学(不让学生读书),还不让退了学的学生及时离开学院,却继续收费,也不给毕 业证;
四、学院在决定学生留级和退学之前、不按照有关规定和处理程序通知学生或家长,事后也不给学生留级和退学通知书(法律文书),不让学生鉴字,更不准学生去申诉或告知学生有申诉的权力,强行剥夺学生应有的权利;还在决定学生退学之前给学生家长写表扬信,说:“该学生在校期间各方面表现优异,能够刻苦学习,学习态度端正,学习目的明确,学习成绩优秀。能够自觉遵守学校的规章制度,组织纪律性强,关心同学,热爱集体,集体荣誉感强”,信中没有任何有错的地方,足已说明该学生是个好学生。而且,此信出自高等教育学院,不会有假,信上也清清楚楚写明{在校期间},请问该院长:这么好的学生该不该在校期间被留级、跟读、退学、还不给毕 业证???;
五、学生在校已被学院决定过留级和跟读,而且、半年没有进过留级班,可学院不去按照有关规定处理学生,却用统一印制的表扬信,去发布虚假广告和信息,欺骗家长,故意隐瞒学生在校真实情况,误导家长听信学院而对孩子失去管教,误人子弟,还让家长不断向学院交费,以达到办学是为了创收和分 红的真实目的;院长吴永桥还对外宣传说:“教育关系国计民生的事业,要对学生的成长负责,要对家长的投入负责”;
六、根据查知:“武汉理工大学华夏学院才举办几年,民办单位就获得4000万元收益;投资期间学校向举办单位累计现 金分 红8150万元”。如果正常创收分 红是理所当然,但该学院是利用违规操作,违规收费,违法收费,写信骗取收费,不合理退费,来“收益”和“现 金分 红”国家和人民为教育而付出的钱、及家长的血汗钱却至今不退;
七、作为一院之长,明知有错,但始终不承认有错,并将所有解决权交给学院一名律师处理,采取欺下瞒上,无中生有,现在又:“谁主管,谁负责,你找院长去,你找教育厅长去”进行故意刁难,推来推去欺压学生家长,并在有人了解和调查中又不与家长当面对质谁对谁错,还说是家长在无理取闹,不遵守双方协议,(家长连什么协议都没有见到,又如何遵守双方协议?既然有协议,为什么不让家长看到协议?),还不顾一切状 告家长、而失德又失信,这是不是该学院院长吴永桥在无理取闹???;
八、家长为了孩子读书,又不欠学院任何费用,是学院自己制规违规,知法违法,言而无信,并强行决定学生退学(不让学生读书),还始终不承认有错,竟然还说不知道什么叫违规、违法乱收费。家长在被逼无奈的情况下才网上发贴,可学院就去要求网站删帖,并到《武汉东湖新技术开发区人民法院》状 告和诬 告学生家长,还说始终本着“依法依规”办事、和“以人为本”。作为知识分子,党员,一院之长,采取对学院有利益的规定就按规执行,对学院没有利益的就不按规执行,请问院长吴永桥、按照党章标准,你的行为还是共 产党 员和党的干部吗???为了能够多收到钱去分 红、不顾公平公正,误人子弟,你良心何在???;
九、我交了三年全部费用,可学院坚持不退自立项目和违规违法乱收费。在家长艰辛诉求之后,该学院又只退八个月(6960元)的费用,但自立项目和违规违法乱收费还是坚持不退,并将6960元提存到公证处来掩盖事实。现在,经过物价局初步调查发现,说该学院存在三个方面的问题,但该学院还是不承认有错。后来、在省物价局“责令”之下、该学院又将原来提存到公证处的6960元(大三)退费、变成8560元送到省物价局,还是坚持不退学生没有读留级和学院违规违法乱收费,还说是家长的意愿。即然是家长的意愿、为什么家长不直接去学院领取?学院为什么不能直接交给学生家长、而非要交到公证处和物价局???到今天为止,学生家长没有直接从该学院拿到任何退费、和该学院欺下瞒上向上级汇报要资助和慰问家长的任何钱物,更没有签定任何协议书;
十、家长在不断诉求之中,该学院还向家长“抖狠”解释:“我们办事不是针对谁家孩子一人,我们一年就有35名左右的学生被学院决定留级,有10名左右的学生因学习成绩被学院决定退学”;还为了不退或少退费,长期与家长纠缠不清;在此、请求湖北省教育厅厅长刘传铁、院长吴永桥、东开法院、省物价局、等有关单位和领导能对照有关法律法规、和华夏学院《学生手册》2006年8月版的有关规定,看看该学院的行为到底是否违反处理程序、制规违规,违规操作,违规违法乱收费。请不要官官相护。官官相护只能更加抹黑官官相护的人和单位,也不能解决问题,还会受到处理。而且,在有根有据的情况下、该学院都不解决问题,又怎么能证明该学院就不是骗子学院???;
十一、学校是教育人的地方,受教育者(学生)是因为需要教育才去接受教育,学生在校期间有错无错,学院都可以按照有关规定和程序进行处理,但该学院为了自己的利益而违规、违法,写信骗钱,分 红久拖不彻底退还,还状 告了学生家长实在不应该。希望您们能帮助弱势学生家长解决问题,或转贴帮助弱势学生家长,让该学院能按照有关规定退还利用录取通知书骗取学生进学校的收费、在教育教学中违规违法的收费,以及不让退了学的学生及时离校的部分住宿费,并兑现学院自己的承诺:“教育关系国计民生的事业,要对学生的成长负责,要对家长的投入负责”,进行彻底解决问题;
本人实名发贴和反映问题有证据,有依据,如果您们不相信,可直接去问该学院院长吴永桥,他作的事只有他最清楚。如果您们还是不相信或该院长不承认有任何过错,您们可以联系本人向您们提供证据、证词和有关依据,更可以与该学院院长当面对质属实。
实名:秦庆国。电话: 13197151916 QQ和邮箱: 1958129798@qq.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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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我是民办《武汉理工大学-华夏学院》一学生家长,该学院用正规录取通知书《学制三年》通知学生去学院,可读了一年后,就被该学院不按照有关规定和程序强行决定留级,使学制(专科)三年变成了四年,并在事先收取了费用,事后、学生因故不能读留级,可学院收取留级费不退,强行学生读留级,剥夺学生选择权;
二、在强行学生读留级半年中、学院不管学生在校不在校、进不进教室,都不对学生进行考勤、管理和考试,更不按照有关规定对学生进行处理,也使学生半年都没有学分。可学院还向学生家长说:“该学生在校期间各方面表现优异,能够刻苦学习,学习态度端正,学习目的明确,学习成绩优秀。能够自觉遵守学校的规章制度,组织纪律性强”,并强行收取学生没有读留级的费用至今不退;
三、被学生告诉家长后、家长亲自到学院,可学院为了不退学生没有读留级的费用,又违规操作,在明知学生半年没有学分的情况下,又要大一留了级的学生再去跟班试读大二下学期,并承诺可以让学生通过补考来取得学分,还要学生写保证书,可收了三年所有费用后就言而无信,又不让学生通过补考来取得学分,并违背学生保证书内容,和学生通过跟班试读成绩优秀的情况下、又反而以学院规定:“留级试读专科生只能办理一次”和学分为由、及学生不到毕业时间的情况下、又强行决定学生退学(不让学生读书),还不让退了学的学生及时离开学院,却继续收费,也不给毕 业证;
四、学院在决定学生留级和退学之前、不按照有关规定和处理程序通知学生或家长,事后也不给学生留级和退学通知书(法律文书),不让学生鉴字,更不准学生去申诉或告知学生有申诉的权力,强行剥夺学生应有的权利;还在决定学生退学之前给学生家长写表扬信,说:“该学生在校期间各方面表现优异,能够刻苦学习,学习态度端正,学习目的明确,学习成绩优秀。能够自觉遵守学校的规章制度,组织纪律性强,关心同学,热爱集体,集体荣誉感强”,信中没有任何有错的地方,足已说明该学生是个好学生。而且,此信出自高等教育学院,不会有假,信上也清清楚楚写明{在校期间},请问该院长:这么好的学生该不该在校期间被留级、跟读、退学、还不给毕 业证???;
五、学生在校已被学院决定过留级和跟读,而且、半年没有进过留级班,可学院不去按照有关规定处理学生,却用统一印制的表扬信,去发布虚假广告和信息,欺骗家长,故意隐瞒学生在校真实情况,误导家长听信学院而对孩子失去管教,误人子弟,还让家长不断向学院交费,以达到办学是为了创收和分 红的真实目的;院长吴永桥还对外宣传说:“教育关系国计民生的事业,要对学生的成长负责,要对家长的投入负责”;
六、根据查知:“武汉理工大学华夏学院才举办几年,民办单位就获得4000万元收益;投资期间学校向举办单位累计现 金分 红8150万元”。如果正常创收分 红是理所当然,但该学院是利用违规操作,违规收费,违法收费,写信骗取收费,不合理退费,来“收益”和“现 金分 红”国家和人民为教育而付出的钱、及家长的血汗钱却至今不退;
七、作为一院之长,明知有错,但始终不承认有错,并将所有解决权交给学院一名律师处理,采取欺下瞒上,无中生有,现在又:“谁主管,谁负责,你找院长去,你找教育厅长去”进行故意刁难,推来推去欺压学生家长,并在有人了解和调查中又不与家长当面对质谁对谁错,还说是家长在无理取闹,不遵守双方协议,(家长连什么协议都没有见到,又如何遵守双方协议?既然有协议,为什么不让家长看到协议?),还不顾一切状 告家长、而失德又失信,这是不是该学院院长吴永桥在无理取闹???;
八、家长为了孩子读书,又不欠学院任何费用,是学院自己制规违规,知法违法,言而无信,并强行决定学生退学(不让学生读书),还始终不承认有错,竟然还说不知道什么叫违规、违法乱收费。家长在被逼无奈的情况下才网上发贴,可学院就去要求网站删帖,并到《武汉东湖新技术开发区人民法院》状 告和诬 告学生家长,还说始终本着“依法依规”办事、和“以人为本”。作为知识分子,党员,一院之长,采取对学院有利益的规定就按规执行,对学院没有利益的就不按规执行,请问院长吴永桥、按照党章标准,你的行为还是共 产党 员和党的干部吗???为了能够多收到钱去分 红、不顾公平公正,误人子弟,你良心何在???;
九、我交了三年全部费用,可学院坚持不退自立项目和违规违法乱收费。在家长艰辛诉求之后,该学院又只退八个月(6960元)的费用,但自立项目和违规违法乱收费还是坚持不退,并将6960元提存到公证处来掩盖事实。现在,经过物价局初步调查发现,说该学院存在三个方面的问题,但该学院还是不承认有错。后来、在省物价局“责令”之下、该学院又将原来提存到公证处的6960元(大三)退费、变成8560元送到省物价局,还是坚持不退学生没有读留级和学院违规违法乱收费,还说是家长的意愿。即然是家长的意愿、为什么家长不直接去学院领取?学院为什么不能直接交给学生家长、而非要交到公证处和物价局???到今天为止,学生家长没有直接从该学院拿到任何退费、和该学院欺下瞒上向上级汇报要资助和慰问家长的任何钱物,更没有签定任何协议书;
十、家长在不断诉求之中,该学院还向家长“抖狠”解释:“我们办事不是针对谁家孩子一人,我们一年就有35名左右的学生被学院决定留级,有10名左右的学生因学习成绩被学院决定退学”;还为了不退或少退费,长期与家长纠缠不清;在此、请求湖北省教育厅厅长刘传铁、院长吴永桥、东开法院、省物价局、等有关单位和领导能对照有关法律法规、和华夏学院《学生手册》2006年8月版的有关规定,看看该学院的行为到底是否违反处理程序、制规违规,违规操作,违规违法乱收费。请不要官官相护。官官相护只能更加抹黑官官相护的人和单位,也不能解决问题,还会受到处理。而且,在有根有据的情况下、该学院都不解决问题,又怎么能证明该学院就不是骗子学院???;
十一、学校是教育人的地方,受教育者(学生)是因为需要教育才去接受教育,学生在校期间有错无错,学院都可以按照有关规定和程序进行处理,但该学院为了自己的利益而违规、违法,写信骗钱,分 红久拖不彻底退还,还状 告了学生家长实在不应该。希望您们能帮助弱势学生家长解决问题,或转贴帮助弱势学生家长,让该学院能按照有关规定退还利用录取通知书骗取学生进学校的收费、在教育教学中违规违法的收费,以及不让退了学的学生及时离校的部分住宿费,并兑现学院自己的承诺:“教育关系国计民生的事业,要对学生的成长负责,要对家长的投入负责”,进行彻底解决问题;
本人实名发贴和反映问题有证据,有依据,如果您们不相信,可直接去问该学院院长吴永桥,他作的事只有他最清楚。如果您们还是不相信或该院长不承认有任何过错,您们可以联系本人向您们提供证据、证词和有关依据,更可以与该学院院长当面对质属实。
实名:秦庆国。电话: 13197151916 QQ和邮箱: 1958129798@qq.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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