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教育厅发布:关于2017小升初,初升高升学学籍管理工作的通知
暑假营过去一半的时间,面对即将开学的新学期,很多家长都在担心学籍的注册和接续。特别是对于本届小升初的新初一家长来说,很多孩子的初中学校还没有定,学籍工作没有办法申请办理,近期陕西省教育局就学籍问题发文,对于学籍的申请发起时间及接续工作作了说明,请各位家长注意时间,提前联系相关学校或单位!
各市教育局,杨凌示范区教育局、西咸新区教育卫体局,韩城市、神木市、府谷县教育局:
2017年全国中小学生毕业升级升学在即,为做好我省中小学生毕业升级升学学籍信息管理工作,保障毕业结业和统一升级后学籍信息准确无误,按照教育部《关于做好2017年全省中小学生毕业升级升学学籍信息管理工作的通知》(教基司函〔2017〕12号)精神,结合我省实际情况,现将有关工作要求通知如下:
一、明确时间安排
1.暂停业务。全国中小学生学籍信息管理系统(以下简称全国学籍系统)毕业年级转学业务暂停申请发起时间为:7月15日零时至8月14日24时;其他业务暂停申请发起时间为:7月1日零时至8月14日24时。在此时间段之前发起的业务可继续办理,全国学籍系统将于7月15日零时清理所有未完成的毕业年级在办业务。
2.毕业结业。各市(区)毕业年级中小学生毕业结业操作务必于7月30日前完成,普通高中毕业结业操作由地市级教育行政部门核办。
3.升级工作。教育部将于8月10日24时在全国学籍系统后台对非毕业年级中小学生统一进行升级。
4.跨省业务。毕业后跨省就学业务办理的开放时间分为两个时间段,即2017年8月15日零时至12月14日24时和2018年3月1日零时至5月31日24时。
5.招生注册。我省中小学生招生注册开放时间是8月25日零时至10月31日24时。各市(区)教育局务必在此时间段内完成小学一年级新生注册建籍和初中、高中一年级学生学籍信息接续工作。
二、工作要求
1.建立应急响应预案。要充分认识做好毕业升级、招生接续工作的重要性,深入分析研判因学籍管理问题可能引发的各种事件,针对问题制定切实可行的应急响应预案,明确分管领导和业务负责人,确保一旦有事发生,能够第一时间进行处置。
2.做好毕业年级数据核查、问题学籍处理。要在7月15日前完成毕业年级学生学籍数据信息质量核查、问题学籍处理,防止毕业年级学生因信息错误、问题学籍等原因无法升学的情况出现。如果有学生存在“其他离校”业务,要先恢复其“入学资格”,方可进行毕业操作。对于已休学的学生,要及时更新学籍状态,以免影响毕业升级。
3.加快处理毕业年级在办业务。各级教育行政部门可登陆全国学籍系统,通过“统计报表—在办业务监控”模块,实时查询掌握辖区内各项业务核办完成情况。要通过“学籍管理—毕业升级—在办业务清理”模块,对长期停滞不动的在办业务进行名单导出并逐级下发,经学校确认不再继续办理的业务可做好记录后予以清理。7月15日前,各市(区)务必完成所有毕业年级在办业务核办工作。对于因未完成核办而被教育部清理并在全国通报的毕业年级业务,省教育厅将进行严肃追责。
4.严格招生接续数据核查。要严格按照“人籍一致”原则,认真审核在校学生学籍信息,严禁出现空挂学籍问题。对于符合就读资格且实际在校就读但没有该校学籍的学生,要按照普通中小学在校生注册建籍有关事项的要求补建学籍,在其他学校建有学籍的必须转接学籍,否则应安排其回学籍所在学校就读。各市(区)务必于10月31日(星期二)前在全国学籍系统中完成省内招生接续和小学一年级新生注册建籍工作,并向省电教馆报送《2017年秋季学期招生入学完成确认表》。
联 系 人:何 璐
电 话:029—62396021
地 址:西安市未央区明光路(南段)三号陕西省电化教育馆
邮 编:7100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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