昆明施行新政策!中小学新生开学不再开设超大班!班级人数不得超
近日来,昆明政府出台了新政策,对昆明市中学校学校教学建设方面进行了大力更改,政府出台了《关于统筹推进县域内城乡义务教育一体化改革发展的实施意见》,其中指出昆明市各中小学不得再开设超大班,今年秋季新生入学班级人数不能超过56人。同时,各中小学需要在2018年消除66人以上超大班额,到2020年消除56人以上大班额。
另外,还提出城镇义务教育阶段教师在评聘高级职务(职称)时,要有1年以上在农村或薄弱学校任教或支教经历。
学校建设 开发商不得销售 或改变学校用途
新建小区要配建学校,确保配套学校建设与住宅建设首期项目同步规划、同步建设、同步交付使用。配套学校建成后,同步移交当地教育主管部门管理和办学,开发商不得对外销售或改变教育用途。老城区改造配套学校建设不足或未达到配建学校标准的小规模居住区,由政府统筹新建或改扩建配套学校,确保足够的学位供给,满足学生就近入学需要。
寄宿初中小学生 年增200元补助
在保障义务教育中小学公用经费基准定额的基础上,对寄宿制学校寄宿学生每生每年增加200元公用经费补助,对于规模不足100人的学校和教学点按照100人拨付生均公用经费。
90%普通教室 要配智能白板
到明年,乡村义务教育阶段中小学校生均计算机占有量全部达到国家和省定标准,10M以上宽带接入比例达到100%;基本实现所有学校拥有多媒体教学条件,普通教室配备多媒体或交互式电子白板比例达到90%。
消除大班 确保到2018年消除 66人以上超大班额
昆明市将编制消除大班额专项规划。县级教育行政部门要会同机构编制、发展改革等部门,对行政区域内学校大班额情况逐一排查,编制消除大班额专项规划和实施方案,明确工作推进任务分工、时间表和路线图,确保到2018年消除66人以上超大班额,到2020年消除56人以上大班额。
今年秋季学期起 不得增56人大班额
从2017年秋季学期开始,小学一年级和初中七年级新生,不得新增56人以上大班额。对已存在的大班额要实行销号管理,确保按期消除。
完善将优质高中招生名额分配到县域内各初中学校的政策,限制班额超标学校招生人数,破解因质量不均而产生的大班额问题。
撤并校点 造成就学困难 增设公交校车
昆明市将规范农村义务教育学校撤并,防止盲目撤并农村义务教育学校。确因生源减少需撤并的学校,县级政府必须严格履行撤并方案的制定、论证、公示、听证、报批等程序。因撤并学校造成学生就学困难的,当地政府应因地制宜,通过增设公共交通线路、提供校车服务等方式予以妥善解决。
凡是布局调整后闲置的中小学校舍,应由教育行政部门统筹处置,并优先用于教育事业,任何个人、集体不得以任何理由侵占。
教师待遇 城镇初中小学教师评高职 要先在基层任教支教1年
昆明将对学生规模在200人以下的村小、教学点,原则上按照不低于1:2的班级与教职工比例核定教职工编制。
落实中小学教师职称评聘结合政策,确保乡村学校教师职称即评即聘。
要求城镇学校和优质学校教师每学年到乡村学校交流轮岗的比例不低于符合交流条件教师总数的10%,其中骨干教师不低于交流轮岗教师总数的20%。城镇义务教育阶段教师在评聘高级职务(职称)时,要有1年以上在农村或薄弱学校任教或支教经历。
县域初中小学教师 工资不低于公务员
按照越往基层、越往艰苦地区补助水平越高的原则,落实乡村教师补助,确保乡村教师实际工资水平不低于同职级县镇教师工资水平。核定义务教育学校绩效工资总量时统筹考虑当地收入水平,确保县域内义务教育教师平均工资收入水平不低于当地公务员的平均工资收入水平。
乡村教师住房 纳入保障范围
建立县区教师发展中心,支持教师专业发展。加快实施农村教师周转宿舍建设,将符合条件的乡村教师住房纳入当地住房保障范围,并优先向女教师倾斜。
建立乡村教师荣誉制度。市政府对长期在艰苦边远地区乡村学校和校点任教、贡献突出的教师进行表彰,对在乡村学校连续从教15年以上的教师颁发荣誉证书;县级政府对在乡村学校连续从教10年以上的教师颁发荣誉证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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