母亲花32万元为让孩子上重点小学,择校未果只讨回21万,你怎么看
最近,一位刘女士为让孩子上重点小学花32万元与教育机构签协议,择校未果只讨回21万!虽然说家长也是为了孩子,但是这种搞潜规则的行为并不能让大家认同!!!以下为大家分享教育学者熊丙奇对这件事情的看法,供大家进行参考!!!
以能搞定择校为名收取高额费用好的机构,涉嫌诈骗,而轻信能“搞定”的家长,不但是受害者,某种程度说,也是“共谋”。要维护所有考生的合法权益,推进教育公平,就既要打击扰乱招生、侵犯学生权利的招生诈骗行为,也需要所有家长都必须遵纪守法,积极举报招生潜规则而非自己去搞潜规则。
其实,这起事件,与每年都存在的高考诈骗差不多,都是某机构或人员,宣称可以搞定某校的招生名额、内部指标,要家长缴纳高额的费用。对于这些机构的运作,家长当然是知道见不得阳光的,因此,在整个过程中,家长都会积极配合机构,而且担心事情被曝光“坏事”自己也主动为机构“保密”,直到机构搞不定时,家长才想到维权。
发生这样的事,严肃打击以招生、培训为名的诈骗机构、人员是一方面。更重要的是,要铲除招生诈骗生存的土壤。首先,从根本上说,要清除所有招生的潜规则和暗箱操作空间,目前,虽然义务教育公办学校已实行就近免试入学,民办学校的招生也要求公开透明,但还是有一些灰色交易空间,比如公办学校的特长生招生,一些机构就和公办学校合作,进行所谓特长培训和招生合作,有的机构就在招生广告中明确提到,参加特长培训可以获得某校的面试机会等。而民办学校而的招生,则存在“秘考”现象,“秘考”多由机构组织培训、考试,把培训、考试与学校招生挂钩。这都是明显的违法违规行为,一方面违反招生要公开透明的规定,另一方面,涉及学校和培训机构间的利益输送。这些违反违规行为,扰乱招生秩序,还导致培训机构的恶性竞争,也制造家长的焦虑。面对这些招生、培训乱像,毫无疑问,会有家长也希望自己能走通“潜规则”通道。
政府教育部门和司法机关,要加大对违规违法招生的监管力度。同时,有必要进一步推进招生改革。对于义务教育公办学校招生,要取消所有带有择校性质的推荐生、特长生招生,这些招生类型的存在,与义务教育学校实行就近免试入学的法定要求背离,也可能滋生权学交易和钱学交易,将推荐、特长变为有权有势家庭择校的通道。而对于民办学校的招生,则需要考虑到“公办不择校,择校到民办”的义务教育就近入学和学生择校原则,规范民办学校的招生考试。目前看来,禁止民办学校举行公开的笔试,只能面谈,并不合理,家长择校的旺盛需求,导致有的民办学校测试不但考学生还考家长,还有的民办择校则从公开走向地下,举行公开的笔试,或许是一条现实选择。从长远看,要消除择校热,必须推进义务教育均衡,缩小公办校和公办校之间,以及公办校与民办校之间的办学质量差距,而在存在有现实差距的情况下,需要直面现实问题,采取有效的治理措施。
其次,需要家长遵纪守法,有参与推进教育公平的意识。在择校热背景下,家长的焦虑情绪可以理解,但是,所有择校行为应该符合法律法规。家长希望通过走“地下”渠道择校,即便走通,也是违规的,一旦发现,相关机构和学校都要被查处,而违规择校的学生也必然被清退;就是没有被发现,这种行为也是其他家长所痛恨的破坏游戏规则的行为。走“地下”通道的家长申诉自己被骗,没有搞定择校反而影响孩子,这不能在事后才后悔,而必须意识到,去找这类机构,本身就是违法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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