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做好四川省2018年普通高校高水平艺术团、高水平运动队招生工
发布于:百学网
2018-01-18
有关高校,各市州招考办:
根据《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做好2018年普通高等学校部分特殊类型招生工作的通知》(教学厅〔2017〕15号)(以下简称《通知》)及教育部高校学生司《关于做好2018年高校高水平运动队有关考试招生工作的补充通知》(教学司〔2017〕13号,以下简称《补充通知》)精神,结合我省实际,现就做好我省2018年普通高校高水平艺术团、高水平运动队招生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高校高水平艺术团招生
(一)试点高校向教育部报送本校艺术团测试合格考生名单时,应认真核准上报的考生姓名、性别、身份证号、毕业学校名称。我院在教育部阳光高考平台上核对、补充考生信息时发现的差误,将立即通报相关学校,学校应及时核实、更正,以便我院按时确认。
(二)试点高校应于2018年6月29日前向我院提交拟录取的本校艺术团测试合格考生名单(须标注相应考生录取类型),并于学校所在批次录取前通过“全国普通高校招生来源计划网上管理系统”向我省编列相应的招生计划,艺术团录取考生的专业原则上应在我省公布的招生专业范围内。
(三)我省单独设置高水平艺术团志愿,并作为测试合格考生符合试点高校录取要求时进行提前投档的依据。
公布高考成绩后,经教育部阳光高考平台公示的我省高水平艺术团测试合格考生,在我省规定的普通本科志愿填报时间内,登录高考志愿网上填报系统,填报高水平艺术团志愿。测试合格考生选填一所试点高校志愿,并填报该校入选的专业。
填报高水平艺术团志愿的测试合格考生,均可同时填报各批次普通高考志愿。若试点高校对考生填报志愿有特殊要求的,考生还应按高校的要求填报普通高考志愿。
(四)我院根据教育部阳光高考平台公示的测试合格考生的高考文化课成绩(不含照顾加分)和所填报的高水平艺术团志愿,在我省本科第一批次录取控制分数线以上、试点高校在我省本科第一批次最终模拟投档线下20分以内(试点高校给予考生的优惠分值),向高校提供档案,由高校审录。对于少数艺术团测试成绩特别突出的考生,高校可适度降低文化课成绩录取要求,但不得低于我省本科第一批次录取控制分数线。
(五)按照《通知》要求,艺术团招生主要招收艺术团首席表演者或对幼功要求高的相关专业项目的艺术团成员,不得招收与艺术团无关的艺术特长生。已开设有艺术类专业的试点高校不再单独招收相应专业项目的艺术特长生,美术、书法、播音主持不宜纳入艺术团招生范围。
二、高校高水平运动队招生
(一)根据《通知》及《补充通知》规定,高水平运动队的招生对象不限年龄,专业测试采取全国统考、高校联考和高校校考相结合的组织方式。2018年起,高校高水平运动队的跆拳道、击剑、棒球、射击、手球、垒球、橄榄球、冰雪、赛艇、柔道、攀岩、摔跤等12个项目专业考试实行全国统测,委托国家体育总局科教司牵头组织实施。报考上述项目的考生须在“中国运动文化教育网”(网址:ydyeducation.com)或“体教联盟”手机APP上进行考试报名。报名时间为,冰雪项目于2018年1月1日至1月15日,其他项目于3月1日至3月15日。
上述项目的专业统测按照国家体育总局制定的《普通高等学校运动训练、武术与民族传统体育专业体育专项考试方法与评分标准》执行,满分均为100分。其中,冰雪项目考试时间2018年2月1日至3月5日;其他项目考试时间为4月1日至5月10日。具体时间以“中国运动文化教育网”、“体教联盟”手机APP公布时间为准。实施全国统测后,各地不再组织相关项目的省级统考、各高校不再组织相关项目的校考。
专业统测结束后,有关高校根据成绩分布情况提出本校相关项目专业合格成绩要求,结合报名资格审核结果,确定并公示本校专业考试合格名单。合格考生限额按《通知》有关要求执行。
(二)试点高校向教育部报送本校运动队测试合格考生名单时,应认真核准上报的考生姓名、性别、身份证号、毕业学校名称。我院在教育部阳光高考平台上核对、补充考生信息时发现的差误,将立即通报相关学校,学校应及时核实、更正,以便我院按时确认。
(三)参加普通高考统考的高水平运动队考生招生办法
1.试点高校应于2018年6月29日前向我院提交拟录取高水平运动队测试合格考生名单(须标注相应考生录取类型),并于学校所在批次录取前通过“全国普通高校招生来源计划网上管理系统”向我省编列相应的招生计划。高校运动队录取考生的专业原则上应在我省公布的招生专业范围内。
2.我省单独设置高水平运动队志愿,并作为测试合格考生符合试点高校录取要求时进行提前投档的依据。
公布高考成绩后,经教育部阳光高考平台公示的我省高水平运动队测试合格考生,在我省规定的普通本科志愿填报时间内,登录高考志愿网上填报系统,填报高水平运动队志愿。测试合格考生选填一所试点高校志愿,并填报该校入选的专业。
填报高水平运动队志愿的测试合格考生,均可同时填报各批次普通高考志愿。若试点高校对考生填报志愿有特殊要求的,考生还应按高校的要求填报普通高考志愿。
3.按照试点高校向我院提交的拟录取高水平运动队测试合格考生名单,对其中高考文化课成绩(不含照顾加分)达到要求(一般不低于我省本科第二批次录取控制分数线;对于少数体育测试成绩特别突出的考生,高校可适度降低文化成绩录取要求,但不得低于我省本科第二批次录取控制分数线的65%)、经教育部和我省公示的高水平运动队测试合格考生,我院根据其所填高水平运动队志愿向有关高校提供档案,由高校审录。
(四)参加试点高校单招的高水平运动队考生招生办法
参加一级(含)以上运动员文化课统考的考生,应在“中国运动文化教育网”或“教体联盟”手机APP上进行考试报名。报名时间为:冰雪项目于2018年1月1日至1月15日,其他项目于3月1日至3月15日。
文化课统一考试科目为语文、数学、政治、英语4科,每科满分均为150分。考试时间为2018年4月21日至22日。考试大纲在中国运动文化教育网公布。我省考点设在成都体育学院(地址:四川省成都市武侯区体院路2号)。具体时间安排如下:
时间 上午 下午
9:00-10:30 14:00-15:30
4月21日 语文 数学
4月22日 政治 英语
文化课统一考试结束后,试点高校可于5月14日在中国运动文化教育网查询、下载报考本校高水平运动队的相关考生文化课考试成绩。高校根据本校办学定位和培养要求,结合所有考生成绩分布情况,自主划定文化课考试成绩合格分数线,不得为追求完成招生计划而降低文化课录取要求。高校应于2018年6月15日以前以书面形式和电子邮件方式向我院报送单独招生拟录取考生名单,以便我院办理录取手续。
三、加强组织领导,严格规范管理
试点高校要加强对本校艺术团、运动队招生工作的组织、统筹和监管,严格落实工作责任制和责任追究;要严格审核考生报名资格,完善考生资格审核程序,不得降低报名资格条件,不得放宽资格审核标准;要按照国家教育考试安全保密工作要求,参照高考考务管理工作规定,制定本校艺术团、运动队招生考试安全工作方案,确保命题、考试、评价全程安全、公平、公正;要严格落实安全保密工作责任制,加强从命题、制卷、运送、保管、分发到施考全过程以及考评人员名单的保密管理和监督;在考试环节要设立考务组织、测试评价、监督管理、视频监控等关键岗位,并选派可靠、专业人员上岗,实施标准化考试流程,同一科类考试设多个考场时,应在考前现场抽签形成考评人员、考生和考场随机组合;要切实提高文化课成绩录取要求,对考生文化课成绩的录取要求要与学校发展定位和人才培养质量要求相一致,确保录取学生具备完成学业的基本文化素质;要按照《教育部关于进一步推进高校招生信息公开工作的通知》(教学函〔2013〕9号)要求,通过本校招生网站和教育部阳光高考平台及时、准确公示有关合格考生信息。公示信息应包括考生的姓名、性别、中学、测试项目及成绩,以及学校测试的合格标准、录取要求等。未经公示的高水平艺术团和高水平运动队考生一律不得录取。
对在高水平艺术团、高水平运动队考试招生中违规的考生、高校及有关工作人员将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普通高等学校招生违规行为处理暂行办法》所确定的程序和规定,进行从严查处。涉嫌违法犯罪的,移交司法机关处理。
请各地招考办和有关高校做好向社会和考生的宣传工作。
四川省教育考试院
2018年1月15日
根据《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做好2018年普通高等学校部分特殊类型招生工作的通知》(教学厅〔2017〕15号)(以下简称《通知》)及教育部高校学生司《关于做好2018年高校高水平运动队有关考试招生工作的补充通知》(教学司〔2017〕13号,以下简称《补充通知》)精神,结合我省实际,现就做好我省2018年普通高校高水平艺术团、高水平运动队招生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高校高水平艺术团招生
(一)试点高校向教育部报送本校艺术团测试合格考生名单时,应认真核准上报的考生姓名、性别、身份证号、毕业学校名称。我院在教育部阳光高考平台上核对、补充考生信息时发现的差误,将立即通报相关学校,学校应及时核实、更正,以便我院按时确认。
(二)试点高校应于2018年6月29日前向我院提交拟录取的本校艺术团测试合格考生名单(须标注相应考生录取类型),并于学校所在批次录取前通过“全国普通高校招生来源计划网上管理系统”向我省编列相应的招生计划,艺术团录取考生的专业原则上应在我省公布的招生专业范围内。
(三)我省单独设置高水平艺术团志愿,并作为测试合格考生符合试点高校录取要求时进行提前投档的依据。
公布高考成绩后,经教育部阳光高考平台公示的我省高水平艺术团测试合格考生,在我省规定的普通本科志愿填报时间内,登录高考志愿网上填报系统,填报高水平艺术团志愿。测试合格考生选填一所试点高校志愿,并填报该校入选的专业。
填报高水平艺术团志愿的测试合格考生,均可同时填报各批次普通高考志愿。若试点高校对考生填报志愿有特殊要求的,考生还应按高校的要求填报普通高考志愿。
(四)我院根据教育部阳光高考平台公示的测试合格考生的高考文化课成绩(不含照顾加分)和所填报的高水平艺术团志愿,在我省本科第一批次录取控制分数线以上、试点高校在我省本科第一批次最终模拟投档线下20分以内(试点高校给予考生的优惠分值),向高校提供档案,由高校审录。对于少数艺术团测试成绩特别突出的考生,高校可适度降低文化课成绩录取要求,但不得低于我省本科第一批次录取控制分数线。
(五)按照《通知》要求,艺术团招生主要招收艺术团首席表演者或对幼功要求高的相关专业项目的艺术团成员,不得招收与艺术团无关的艺术特长生。已开设有艺术类专业的试点高校不再单独招收相应专业项目的艺术特长生,美术、书法、播音主持不宜纳入艺术团招生范围。
二、高校高水平运动队招生
(一)根据《通知》及《补充通知》规定,高水平运动队的招生对象不限年龄,专业测试采取全国统考、高校联考和高校校考相结合的组织方式。2018年起,高校高水平运动队的跆拳道、击剑、棒球、射击、手球、垒球、橄榄球、冰雪、赛艇、柔道、攀岩、摔跤等12个项目专业考试实行全国统测,委托国家体育总局科教司牵头组织实施。报考上述项目的考生须在“中国运动文化教育网”(网址:ydyeducation.com)或“体教联盟”手机APP上进行考试报名。报名时间为,冰雪项目于2018年1月1日至1月15日,其他项目于3月1日至3月15日。
上述项目的专业统测按照国家体育总局制定的《普通高等学校运动训练、武术与民族传统体育专业体育专项考试方法与评分标准》执行,满分均为100分。其中,冰雪项目考试时间2018年2月1日至3月5日;其他项目考试时间为4月1日至5月10日。具体时间以“中国运动文化教育网”、“体教联盟”手机APP公布时间为准。实施全国统测后,各地不再组织相关项目的省级统考、各高校不再组织相关项目的校考。
专业统测结束后,有关高校根据成绩分布情况提出本校相关项目专业合格成绩要求,结合报名资格审核结果,确定并公示本校专业考试合格名单。合格考生限额按《通知》有关要求执行。
(二)试点高校向教育部报送本校运动队测试合格考生名单时,应认真核准上报的考生姓名、性别、身份证号、毕业学校名称。我院在教育部阳光高考平台上核对、补充考生信息时发现的差误,将立即通报相关学校,学校应及时核实、更正,以便我院按时确认。
(三)参加普通高考统考的高水平运动队考生招生办法
1.试点高校应于2018年6月29日前向我院提交拟录取高水平运动队测试合格考生名单(须标注相应考生录取类型),并于学校所在批次录取前通过“全国普通高校招生来源计划网上管理系统”向我省编列相应的招生计划。高校运动队录取考生的专业原则上应在我省公布的招生专业范围内。
2.我省单独设置高水平运动队志愿,并作为测试合格考生符合试点高校录取要求时进行提前投档的依据。
公布高考成绩后,经教育部阳光高考平台公示的我省高水平运动队测试合格考生,在我省规定的普通本科志愿填报时间内,登录高考志愿网上填报系统,填报高水平运动队志愿。测试合格考生选填一所试点高校志愿,并填报该校入选的专业。
填报高水平运动队志愿的测试合格考生,均可同时填报各批次普通高考志愿。若试点高校对考生填报志愿有特殊要求的,考生还应按高校的要求填报普通高考志愿。
3.按照试点高校向我院提交的拟录取高水平运动队测试合格考生名单,对其中高考文化课成绩(不含照顾加分)达到要求(一般不低于我省本科第二批次录取控制分数线;对于少数体育测试成绩特别突出的考生,高校可适度降低文化成绩录取要求,但不得低于我省本科第二批次录取控制分数线的65%)、经教育部和我省公示的高水平运动队测试合格考生,我院根据其所填高水平运动队志愿向有关高校提供档案,由高校审录。
(四)参加试点高校单招的高水平运动队考生招生办法
参加一级(含)以上运动员文化课统考的考生,应在“中国运动文化教育网”或“教体联盟”手机APP上进行考试报名。报名时间为:冰雪项目于2018年1月1日至1月15日,其他项目于3月1日至3月15日。
文化课统一考试科目为语文、数学、政治、英语4科,每科满分均为150分。考试时间为2018年4月21日至22日。考试大纲在中国运动文化教育网公布。我省考点设在成都体育学院(地址:四川省成都市武侯区体院路2号)。具体时间安排如下:
时间 上午 下午
9:00-10:30 14:00-15:30
4月21日 语文 数学
4月22日 政治 英语
文化课统一考试结束后,试点高校可于5月14日在中国运动文化教育网查询、下载报考本校高水平运动队的相关考生文化课考试成绩。高校根据本校办学定位和培养要求,结合所有考生成绩分布情况,自主划定文化课考试成绩合格分数线,不得为追求完成招生计划而降低文化课录取要求。高校应于2018年6月15日以前以书面形式和电子邮件方式向我院报送单独招生拟录取考生名单,以便我院办理录取手续。
三、加强组织领导,严格规范管理
试点高校要加强对本校艺术团、运动队招生工作的组织、统筹和监管,严格落实工作责任制和责任追究;要严格审核考生报名资格,完善考生资格审核程序,不得降低报名资格条件,不得放宽资格审核标准;要按照国家教育考试安全保密工作要求,参照高考考务管理工作规定,制定本校艺术团、运动队招生考试安全工作方案,确保命题、考试、评价全程安全、公平、公正;要严格落实安全保密工作责任制,加强从命题、制卷、运送、保管、分发到施考全过程以及考评人员名单的保密管理和监督;在考试环节要设立考务组织、测试评价、监督管理、视频监控等关键岗位,并选派可靠、专业人员上岗,实施标准化考试流程,同一科类考试设多个考场时,应在考前现场抽签形成考评人员、考生和考场随机组合;要切实提高文化课成绩录取要求,对考生文化课成绩的录取要求要与学校发展定位和人才培养质量要求相一致,确保录取学生具备完成学业的基本文化素质;要按照《教育部关于进一步推进高校招生信息公开工作的通知》(教学函〔2013〕9号)要求,通过本校招生网站和教育部阳光高考平台及时、准确公示有关合格考生信息。公示信息应包括考生的姓名、性别、中学、测试项目及成绩,以及学校测试的合格标准、录取要求等。未经公示的高水平艺术团和高水平运动队考生一律不得录取。
对在高水平艺术团、高水平运动队考试招生中违规的考生、高校及有关工作人员将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普通高等学校招生违规行为处理暂行办法》所确定的程序和规定,进行从严查处。涉嫌违法犯罪的,移交司法机关处理。
请各地招考办和有关高校做好向社会和考生的宣传工作。
四川省教育考试院
2018年1月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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