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师范大学的录取规则
校址:湖南省长沙市麓山路36号
邮编:410081
电话:0731-8873025
网址:hunnu.edu.cn
一般规定
1.我校根据各省、自治区、直辖市生源情况确定投档比例,投档比例控制在招生计划的120%以内。
2.思想政治品德考核和身体健康状况检查合格、统考成绩达到同批录取最低控制分数线,我校依据考生专业志愿,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结合相关科目成绩和德、智、体全面考核,择优录取。学校优先录取第一志愿报考的考生。
3.在同等条件下,专业相关科目成绩高者优先录取。考生所有专业志愿都无法满足时,若服从专业调剂,则根据考生各科成绩和报考其他院校的专业志愿情况调剂到其他专业录取,否则,作退档处理。专业具体情况见招生来源计划表。
4.报考我校艺术专业的省外考生,须取得我校发放的专业考试成绩合格证,高考文化成绩达到所在省(自治区、直辖市)艺术类专业本科录取最低控制分数线,原则上按专业考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
身体条件
体检标准执行《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
男女比例
国防生只招男生,其他专业对男女考生比例无要求。
外语语种
英语专业要求考生的外语应试语种为英语,其他专业考生不限制语种,但入校后我校非英语专业只开设英语公共课。
分数级差
对于符合学校投档要求的专业按专业志愿级差的方式安排专业。
优惠政策
对于享受增加(或降低)分数投档优惠政策的考生(教育部及相关省、自治区、直辖市招生工作文件所规定的),在投档成绩相同的条件下,优先录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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