爱学习,爱生活,会学习,会生活,人生有百学网更精彩!
爱学习 | 爱生活

揭秘高校招生简章关于录取规则的“话中话”

发布于:百学网 2011-12-12

揭秘高校招生简章关于录取规则的“话中话”

  招生章程中的重要内容很多,重中之重是录取规则部分。录取规则为招生章程的核心内容,考生务必仔细阅读和正确理解,做到心中有数,才能避免志愿填报的盲目性,提高录取几率。各高校的录取规则在具体表述上不尽相同,究其实质,均涵盖了六大核心内容:1.调档比例;2.对进档考生如何分配专业;3.同等条件下分配专业的规则及专业调剂规则;4.非第一志愿的考生如何对待;5.加分或降分投档的规定,如何对待考生加分;6.退档的规定。这些内容处处涉及考生的切身利益,直接影响着录取结果,考生一定要特别留心。

  调档比例另类解读:(关乎你能否上线的“卡尺”)

  调档比例如同一个限制尺度,在尺度之内的考生拥有被高校招生部门阅档的机会,而在尺度之外的考生则无缘与你报考的这所院校谋面。根据教育部《2010年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工作规定》的文件精神,“在投档成绩达到同批录取控制分数线的考生中,高校一般应在本校招生计划数的120%以内,确定调档比例25”。这一硬性要求所有高校均须遵守,如:

  北京大学根据各省(自治区、直辖市)生源情况确定提档比例,提档比例一般控制在招生计划的120%以内。

  ——摘自《北京大学招生章程(2010)》

  从北京大学公布的招生章程来看,调档比例是介于100%~120%之间的,但在各省,具体的调档比例会根据生源情况在录取时合理确定。于是,也因此产生了一系列的分数线,如调档线26、实录线27等。

  辽宁省属于将平行志愿同有序志愿相结合的省份,在顺序志愿投档和平行志愿投档两种录取模式下,调档比例的大小对考生录取结果的影响自然也是不同的。因此,考生在阅读高校录取规则的调档比例部分时,一定要认真加以区分。

  顺序志愿模式的调档比例

  顺序志愿投档录取模式下,招生高校一般都是优先录取第一志愿报考本校的考生。在第一志愿生源充足的情况下,省级招考办将考生的分数从高到低进行排序,根据招生高校提供的调档比例申请,将相应数量的考生档案投到招生高校。招生高校根据本校的专业录取规则进行录取。如果有不符合录取条件的考生,则作退档处理;如果此时拟录取考生数小于招生计划数,则继续向省级招考办提交继续投档的申请,具体投档人数由招生高校根据招生计划余额来确定。所以,在顺序志愿投档录取模式下,调档比例的大小对考生是否能录取几乎没有任何影响,决定考生能否录取的关键仍是考生的分数、专业志愿及其他相关信息。

  平行志愿模式的调档比例

  平行志愿投档录取模式下,调档比例的大小和进档考生的录取有较大关系。在平行志愿投档中,位列控制分数线28以上的考生填报的院校志愿都当作第一志愿来处理,省级招办将考生的分数从高到低进行排序,根据招生高校提供的调档比例申请,将相应数量的考生档案投到招生高校。根据近年来高招录取情况,这里一般又有可能出现以下四种情况。

  1.调档人数略多于招生计划数,导致进档考生数多于招生计划数,招生高校根据本校的专业录取规则进行录取。如果有不符合录取条件的考生(包含专业不服从调剂),作退档处理;如果此时拟录取考生数等于招生计划数,招生高校将足额完成招生计划。

  2.调档人数略多于招生计划数,导致进档考生数多于招生计划数,招生高校根据本校的专业录取规则进行录取。如果有不符合录取条件的考生(包含专业不服从调剂),作退档处理;如果拟录取考生数大于招生计划数,根据高校公布的录取规则,大致有两种录取规定:

  第一种:录取规则中有明确表述,招生高校将会对超额的且又符合录取条件的考生录取。如:

  实行“平行志愿”的省区(不含“混合平行志愿”)中,在辽宁省,投档比例确定为102%,凡进入调档线的考生,在服从专业调剂且符合专业要求的情况下,均予以全部录取;其他省区,调档比例根据生源情况划定,凡进入调档线的考生,在服从专业调剂且符合专业要求的情况下,均予以全部录取。

  ——摘自《大连海事大学2010年普通本科招生章程》

  第二种:录取规则中未做出明确表述,是否增加招生计划,将超额的符合录取条件的考生录取。此时,须具体咨询招生高校,请见上文《北京大学招生章程(2010)》。

  3.调档人数等于招生计划数,招生高校根据本校的专业录取规则进行录取。没有不符合录取条件的考生(包含专业不服从调剂),此时拟录取考生数等于招生计划数,招生高校足额完成招生计划。

  4.调档人数等于招生计划数,招生高校根据本校的专业录取规则进行录取。如果有不符合录取条件的考生(包含专业不服从调剂),作退档处理。此时拟录取考生数小于招生计划数,招生高校尚未完成招生计划,等待征求志愿情况。

  除非特别说明,一般的招生高校都接收征求志愿考生,但也有些学校明确规定,不接收征求志愿考生,考生在报考时须加以注意。如:《中山大学2010年本科招生章程》第十条有“我校不接收征求志愿考生”的规定。

  进档考生如何分配专业(另类解读:关乎进档后你在学校的“位次”)

  进档后专业的确定,对考生高考志愿填报很关键、很重要。这是因为,对于考生而言,高考志愿填报成功,从表面上看是被某一所院校录取,但实际上是被某一所院校的某一专业所录取,没有专业的录取,院校的录取就是无源之水、无本之木。所以,对进档考生如何分配专业的说明部分,是每名考生都应该格外关注的内容。可现实情况却恰恰相反,很多考生轻视或忽视对此内容的关注,最终导致自己在调档后的“排位”中不占优势,更有甚者最终落榜。其实,各校的招生章程中一般都会对此内容重点提及,大家需要耐心阅读,如:

  专业录取:对于进档考生的专业安排,采用分数级差办法。专业分数级差的计算方法为:同一专业的第二、三、四、五、六志愿的级差值分别定为2分、1分、1分、1分、1分,即第二志愿减去2分、第三志愿减去3分、第四志愿减去4分、第五志愿减去5分、第六志愿减去6分与第一志愿考生按成绩排序录取……

  医学类专业及相关专业只录取填报该类专业志愿的考生。未填报该类志愿的考生,即使服从专业调剂,也不会调剂到该类专业……

  ——摘自《中山大学2010年本科招生章程》

  从中山大学公布的招生章程来看,在专业录取上,有分数级差29,规定了具体的计算方法,还有“只录取填报该类专业志愿的考生”的规定,且详细规定了专业类别和包括的具体专业。

  从分配专业的规则方面来看,主要有专业优先30和分数优先31两类录取规则。

  专业优先

  专业优先是高校确定进档考生专业过程中常常使用的一种规则。在择优录取的前提下,以专业志愿顺序为主,以分数优先为辅,确定进档考生专业的办法。在招生章程中,通常有“按志愿优先的录取方式依次录取,不设分数级差”以及“录取时,采用专业清的方法确定专业”等等表述,这些均属于专业优先的录取规则。如:

  对进档考生的专业安排,实行“专业清”原则(含平行志愿进档考生的专业安排),即优先满足考生的第一专业志愿,若第一专业志愿不能录满,按其第二、第三……及服从调剂等专业志愿顺序择优录取……

  ——摘自《贵州大学2010年普通本、专科招生章程》

  专业级差32是指招生高校给考生分配专业时,实行专业志愿分数级差的办法,即录取非第一专业志愿考生(即第二、第三专业志愿等)时的分数差异。专业级差包括减分排序录取和加分排序录取两种。

  1.减分排序录取。前文摘录的《中山大学2010年本科招生章程》中的专业录取方法属于典型的减分排序录取规则。

  2.加分排序录取。如:

  为了保护进入我校的高分考生并兼顾考生填报专业的先后顺序,对达到我校投档线上的每一位考生进行加分(即在学生投档分的基础上,分别对他所填报的第一专业加5分、第二专业加3分、第三专业加2分、第四专业加1分),以此产生的新的折合分为录取依据,按考生所填专业的先后,依次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

  ——摘自《2010年上海师范大学招生章程》

  上海师范大学的分专业录取规则就属于典型的加分排序录取。

  分数优先

  分数优先是另一种十分重要的对进档考生专业安排方式。在分数优先模式下,进档考生的分数起到了主导作用,成为考生“排位”的主要依据。分数优先的原则对考生有一个ZD的好处,就是考生可以根据自己的喜好报考专业,只要分数能达到这个专业的要求,便能进入这个专业。不需要考虑该专业往年的分数高低,同时也不要考虑各专业之间是否存在级差。如:

  专业录取以分数优先作为划分专业的主要标准……

  ——摘自《东北财经大学2010年招生章程》

  “只录取有专业志愿考生”的特别规定

  考生只有在专业志愿栏中填写了招生高校设置的某类专业或某些专业,在分配专业时,才会被分配到该类专业,这就是“只录取有专业志愿考生”。如果考生在专业志愿中没有填写该类专业,就不会被分配到该类专业,即使考生接受“专业调剂”,也不会被调剂录取到该类专业。招生高校之所以有这样的规定,是因为该类专业具有一定的特殊性,有可能是学制较长或学费较高,为了避免考生不了解情况误填,录取后对该类专业又不认可,而特别规定的,此处可参考前文摘录的《中山大学2010年本科招生章程》。

  同等条件下,分配专业规则及专业调剂规则

  (另类解读:关乎遇到和你分数一样的考生,学校如何“甄别”;未能安排进你理想的专业,学校如何“再次分配”)]

  在现实的录取中,同分进档考生出现的概率很大。因此高校在颁布招生章程的时候一般都会对在同等条件下如何分配考生专业部分进行重点说明。由于招生计划的客观限制以及录取规则既定的前提下很难满足所有进档考生的专业意愿,因此,专业调剂的规则就十分必要。如:

  同等条件下,理工类及文史类各专业以专业相关科目成绩高者优先录取,专业相关科目理工类为数学+综合,文史类为外语+综合。

  部分外语专业(俄语、德语、法语、日语)要求考生外语单科成绩不低于外语满分的70%(口语不做要求);同等条件下,外语单科成绩高者优先录取……

  ——摘自《武汉大学全日制普通本科招生章程(2010年4月修订)》

  从武汉大学公布的招生章程来看,对同等条件下如何分配专业规定的比较具体,即部分外语类专业,要求考生外语单科成绩不低于外语满分的70%(口语不做要求),然后以外语单科成绩高者优先录取。考生如有意向报考武汉大学外语类专业,外语成绩不能过低;其他理工类和文史类专业以专业相关科目成绩作为优先录取的标准,理工类是优先录取“数学+综合”分数高者,文史类是优先录取“外语+综合”分数高者。

  同等条件下分配专业的规则


  同等条件下分配专业的规则因学校的不同而不同,有些学校有明确规定,有些学校虽有规定,但不够具体,有些学校则没有明确规定。

  1.详细规定同等条件下的分配专业规则。如:

  院校志愿录取原则:……(3)报考同专业高考文化课成绩并列考生,录取顺序为:首先,享有省招考委认定具备加分者优先;其次,专业志愿靠前者优先;再次,具体科目分数高者优先,科目优先顺序为:①文、史、哲科类专业排序为语文、外语、数学;②理、工科类专业排序为数学、外语、语文,③经济、管理学科类专业排序为数学、外语、语文;④外语类专业排序为外语、语文、数学;⑤中外合作办学类专业排序为外语、数学、语文;(4)江苏省普通类考生,选测科目要求等级为AB及以上,必测为4C1合格,进档后考生采用“先分数后等级”的排序方法录取。

  ——摘自《辽宁大学2010年招生章程》

  2.简要概括同等条件下的分配专业规则。如:

  普通类考生录取原则:以高考成绩为依据,实行“分数优先”的原则,即在填报我校志愿的考生中,优先满足高分考生的专业志愿,对分数相同的考生,依照上级招生主管部门的有关规定,参考相关科目成绩综合考虑安排专业。

  ——摘自《河南大学2010年招生章程》

  专业调剂规则

  专业调剂33,是很多考生必须直面的问题,也是一个难以简单一言以蔽之的问题。这主要是因为专业调剂的规定,有些招生高校在录取规则中虽有简要概括说明,但因专业调剂涉及到很多不确定的因素,难以有一个准确的量化指标,最终还是要由招生高校的录取工作人员多方面来权衡决定。如:

  对进档考生的专业(类)安排办法:……专业安排结束后,考生所有专业志愿都无法满足时,若服从专业调剂,学校将综合考虑其高考成绩、专业取向、体检等情况,安排到录取未满额的专业(类)……

  ——摘自《中国海洋大学2010年招生章程》

  因此,考生在填报志愿前要认真查阅招生高校公布的招生章程,如果招生高校在招生章程中未明确规定“同等条件下分配专业及专业调剂”的规则或规定不够具体,则要具体向招生高校咨询,详细了解其录取规则。这两项规定看似简单,却与很多考生的切身利益密切相关,是每名考生在填报志愿之前均必须熟知的内容。只有在透彻了解这些内容之后,考生及家长才能放心报考。

  如何对待非第一志愿考生另类解读:(关乎你不是第一志愿报考某所高校,校方如何“对待”你)

  因为辽宁省实行平行志愿同有序志愿相结合的志愿模式,所以高校如何对待非第一志愿的考生的问题,大家仍有了解的必要。各高校基于择优录取的原则,在对待非第一志愿考生问题上,往往有着校方各自的取舍,有些高校欣然接受,有些则设置了院校级差34等。如:

  我校在提前批次和第一批次录取时,只有在第一学校志愿考生生源不足的情况下,才接收非第一志愿考生。非第一志愿考生的实际高考成绩原则上须达到我校一志愿投档考生的平均分,考生须服从所有专业的调剂。符合要求的考生数额不足时,我校将调整招生计划到生源质量充足的省(区、市)进行录取。

  ——摘自《中国人民大学本科招生工作章程(2010年实行)》

  中国人民大学优先录取第一志愿报考本校的考生,只有在第一志愿上线生源不足时,才继续顺延录取其他志愿的考生,而且还对非第一志愿考生设定了条件,即“实际高考成绩原则上须达到我校一志愿投档考生的平均分,考生须服从所有专业的调剂”。

  此处所讲的第一志愿是指院校志愿,不同于专业志愿。招生高校对于非第一志愿的考生如何录取是广大考生非常关心的问题,了解招生高校在该方面的录取规则并准确理解把握,对报考志愿和提高录取几率十分重要。对实行大平行志愿地区的考生而言,每个批次所有的志愿都是第一志愿,因此不存在填报第二志愿或者后续志愿的问题。但是,对实行非平行志愿或者部分平行志愿省份的考生而言,最头疼的就是第一志愿填报后,非第一志愿的填报。因为第一志愿一旦失误,非第一志愿被录取的几率有多大,则成为了一个未知数。非第一志愿是否被录取的因素很多,其中一个很重要的因素就是不少招生高校接收非第一志愿考生时有附加条件。关于这一点,不同的招生高校在招生章程中的录取规则有着不同的说法。概括起来,主要有以下10种:

  1.第一志愿生源不足,无附加条件接收非第一志愿考生。

  当第一志愿上线考生数不足计划招生数时:在同批录取学校控制分数线以上,按考生志愿顺序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当第一志愿上线考生数多于计划招生数时;不再调阅第二志愿及其他志愿考生档案……

  ——摘自《东北财经大学2010年招生章程》

  2.第一志愿生源不足,无附加条件接收非第一志愿考生,但不接收无院校志愿的考生。

  ……无院校志愿考生不予录取。

  ——摘自《东北财经大学2010年招生章程》

  无院校志愿是指在顺序志愿投档录取模式下,考生未在院校志愿中填写相关的招生高校。假设考生填写了“服从院校调剂”,在所填写的院校志愿都未满足时,档案投到了同批次有招生计划缺额的某招生高校,如果此高校“不接收无院校志愿的考生”,则该高校就会将此考生作退档处理,不予录取。

  3.第一志愿生源不足,接收服从专业调剂的非第一志愿考生。

  我校鼓励考生报考第一志愿,且优先录取第一志愿考生,在第一志愿生源不足的情况下,接收服从专业调剂的非第一志愿考生。在第一志愿已经完成招生计划的情况下,接收北京生源第二志愿高分考生,招生计划控制在我校在京招生计划的5%以内,分数级差为50分以上,考生保证服从专业调剂。

  ——摘自《北京林业大学2010年本科招生工作章程》

  4.第一志愿生源不足,接收总分不低于前一志愿最低录取分的非第一志愿考生。

  院校志愿录取以志愿优先为原则,即先录取第一志愿报考我校的考生,在各省级招办公布的同批次最低控制线上第一志愿报考人数未满招生计划时,学校接收第二志愿考生。第二志愿考生的分数不能低于第一志愿的最低录取分数,依次类推。

  ——摘自《南开大学滨海学院2010年普通本科招生章程》

  5.第一志愿生源不足,接收总分不低于已投档第一志愿考生平均分的非第一志愿考生。

  坚持优先录取第一志愿报考西安交通大学考生的原则。在第一志愿生源不足的情况下,方接收符合条件且高考成绩不低于已投档的第一志愿考生平均分的非第一志愿考生。

  ——摘自《西安交通大学2010年普通本科招生章程》

  6.第一志愿生源不足,接收总分高出第一志愿最低录取分一定分数的非第一志愿考生。

  在第一志愿生源不足的情况下,第二志愿考生按照我校在当地第一志愿考生的最低录取分数线提高40分提档,并根据专业志愿情况确定录取与否。

  ——摘自《西北工业大学2010年招生章程》

  7.第一志愿生源充足,接收部分总分高出招生高校在当地提档线一定分数的第二志愿考生。

  在第一志愿考生生源充足的情况下,第二志愿考生分数高出学校在当地提档线50分以上,经所在省(自治区、直辖市)招生办公室批准,学校可予以录取,录取人数不超过学校在当地招生计划的5%,录取计划从学校在该地区招生计划中调剂解决,学校不另投招生计划。如果第一志愿考生不足,学校也可录取符合条件的非第一志愿考生。

  ——摘自《中国政法大学2010年本科招生章程》

  8.第一志愿生源充足,接收总分高出某类专业最低录取分一定分数的非第一志愿考生,但有地区和专业限制。

  大连海事大学在北京市生源充足的条件下接收非航海类专业非第一志愿考生,第一志愿与非第一志愿各专业在北京市招生计划各为1:1。非第一志愿考生的分数原则上应高于我校非航海类专业最低录取分数40分以上,同时降低20分录取专业。

  ——摘自《大连海事大学2010年普通本科招生章程》

  9.对于几个志愿同时投档,设定院校志愿级差

  学校鼓励考生报考第一志愿,且优先录取第一志愿考生。对于几个志愿同时投档的省(自治区、直辖市),学校将根据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提档考生的情况设定学校志愿分数级差。

  ——摘自《内蒙古工业大学2010年招生章程》

  10.平行志愿中的特殊规定。

  对实行大平行志愿地区的考生而言,每个批次所有的志愿都是第一志愿。但是个别学校为了鼓励考生报考,对考生将学校填写在A序位(第一序位)有加分优惠政策。

  对于试行“平行志愿”的省(自治区、直辖市),凡将西安交通大学填写为A(第一顺序位)的考生(以考生所在地区招生主管部门提供的电子档案为准),在高考成绩达到西安交通大学在该地区提档分数线(单科成绩应达到及格水平)的前提下,将享受加5分排序确定录取专业的优惠。

  ——摘自《西安交通大学2010年普通本科招生章程》

  从以上招生高校招生章程中对录取非第一志愿考生的不同规定可以看出,招生高校在录取非第一志愿的考生时都有各自的规则。考生在填报志愿时,一定要认真阅读并透彻理解,从自身实际情况出发,合理填报。

  加分、降分投档的规定及高校如何对待

  (另类解读:关乎你是否能够享受以及如何享受加分或降分的“优惠”)

  对一些考生的加分或可降分投档的项目,不管是教育部还是各省级招办,都有相应的政策性规定。而对这些加分或降分如何认可,招生高校在录取时采取怎样的措施,这是招生高校招生章程中必须明确的内容。如:

  我校认可各省份教育行政主管部门、招生考试机构有关加分或降分投档的政策规定。

  ——摘自《东北财经大学2010年招生章程》

  从东北财经大学公布的招生章程来看,学校认可教育部和各省级招生委员会确定的政策性照顾项目的加分或降分投档政策规定,对加分进档的考生分配专业时,以文化课总分(实考分)作为划分专业的标准,政策性的加分不计入总分,但在同等条件下,优先满足有加分考生的专业志愿。

  享受加分或降分投档政策的考生,在各录取分数段上均享受同样的待遇。同时符合两种以上加分或降分投档政策的考生,不可兼得,只能享受其中分值zui高的一种。从目前各招生高校对考生的加分录取规定看,大致有两种——

  加分计入总分。

  河海大学认可各省(区、市)招生主管部门的照顾政策加分,学校按考生加分后的总成绩进行专业排序。

  ——摘自《河海大学2010年普通本科招生章程》

  加分不计入总分,但有加分的考生,在同等条件下,优先录取。

  对享受加分政策的考生,按各考区招生工作组的规定加分投档,但在专业(大类)录取时以实考分为准;高考总分相同时,优先录取加分考生。

  ——摘自《浙江大学2010年本科生招生章程》

  对于加分投档进入招生院校的考生,如果招生院校承认其加分,并将加分计入总分,进行分专业录取,就有较大的优势;如果招生院校不承认其加分,分专业录取时仅以文化课总分为标准,则失去了加分投档时的分数优势,此时如果招生院校的提档比例高于100%,有政策加分的考生的文化课总分排序很可能靠后,甚至因为分数低有退档的风险。因此,有政策加分的考生在填报不承认政策加分计入总分录取的招生高校时,须向招生高校咨询具体的录取规则,详细了解如果以文化课总分录取有退档的风险时,招生高校是否考虑加分的政策性照顾因素,就显得尤为重要。

  针对这部分内容,考生及家长除了要认真研究拟报考高校的招生章程之外,还应密切关注教育部以及所在省份颁布的具体政策。比如,在针对少数民族考生的加分政策上,辽宁省2010年就有着这样的具体规定:辽宁省喀左、阜新蒙古族自治县和新宾、清原、凤城、岫岩、宽甸、北镇、本溪、桓仁满族自治县的少数民族考生(经省公安厅审核确认),录取时总分增加5分,按考生志愿投档,由学校审查决定是否录取。实行朝鲜语、蒙古语和汉语“双语”教学的民族中学毕业的朝鲜族、蒙古族考生(按省教育厅提供的名单),录取时总分增加10分,按考生志愿投档,由学校审查决定是否录取。

  退档的规定

  (另类解读:录取你,自然有录取你的理由;不录取你,也必然要给你一个明确的“说法”)

  招生章程除了对录取依据有着明确的说明外,也要对退档理由有着明确的说法,这样才能实现“进档有据,退档有因”。

  我校属第二批录取的本科院校(其中飞行器制造工程、飞行器动力工程、飞行器设计工程、安全工程、计算机科学与技术等专业及专业方向在辽宁省一批次B段录取),全部实行远程网上录取。对报考我校的考生,按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录取。高分考生如不能满足其第一专业志愿,将依次安排其所报的其他专业,如仍不能满足而又不服从调剂的不予录取。第二志愿考生,在专业空额中从高分到低分录取,对专业不服从又无法满足专业要求的不予录取。

  ——摘自《沈阳航空航天大学2010年本科招生章程》

  教育部在高校的录取过程中明确规定了62种退档理由,这实际上就是对退档问题的具体解释,而这一规则也间接成为考生没有被录取的一个重要原因。对考生而言,了解、分析高校招生录取退档原因,综合考虑填报志愿,最大限度地规避退档的风险,极为重要。

  教育部规定的62种退档的具体原因,按照类型大致可以分为六大类。

  “政治”因素

  这一类别有如下9种具体类型:1.政审不合格;2.外省籍考生;3.被高校录取后无故不去报到者;4.高中阶段受过行政处分;5.高中阶段受过行政拘留;6.有吸毒行为;7.有盗窃行为;8.有斗殴行为;9.其他违纪行为。概括来说,政审不合格的考生,实际上是不具备高考报名资格的考生,当这部分考生参加了高考,在实际录取过程或录取后被发现时,都会按规则被退档,最终失去被录取的机会。对于军事院校、公安院校、国防生以及某些特殊专业来说,对政审的要求就更为严格。即便在普通类别的高校录取中,也都采取择优录取的原则,因此,一旦真实的情况被高校了解,也同样会被退档。如:

  我校招生录取依据国家教育部最新颁布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工作规定》,本着公平竞争、公正选拔、公开透明的原则,德智体全面考核、综合评价、择优录取。

  ——摘自《东北财经大学2010年招生章程》

  身体因素

  顾名思义,这一类别是由考生的身体健康状况不合格所引起的退档。除了在体检结论中要求所有考生“体检合格”外,根据不同专业的不同特点,有25种情况会被退档。1.重听;2.口吃;3.五官不正;4.耳科不合格;5.嗅觉不合格;6.鼻科不合格;7.喉科不合格;8.口腔不合格;9.肝不合格;10.肺不合格;11.脾不合格;12.肾不合格;13.胃不合格;14.血压高;15.动脉不合格;16.静脉不合格;17.脊柱不合格;18.肌力不合格;19.胸廓不合格;20.四肢不合格;21.身体矮;22.体重轻;23.色弱色盲;24.高度近视;25.弱视。在历年的录取过程中,都有大量因为没有考虑身体条件的限制因素而被退档的考生,他们的分数优势也因此而变得没有意义。

  招生高校部分专业对考生身体健康状况的要求,有些是硬性的规定,即不符合条件不能录取;有些则是建议性的规定,即如果考生身体健康状况欠佳,建议回避此类专业,以免影响入学以后的学习。因此,考生要区别对待这些规定,如有疑问,应向招生高校咨询。如:

  航海类专业不招收色盲(弱)者;其中航海技术专业要求身高1.65米以上,双眼裸眼视力均在5.0或以上,或者一眼达4.9、另一眼达5.1。海事管理专业(属非航海类专业)要求双眼裸眼视力在5.0以上。学生入学后将进行体检复查,对复查不合格者将退回原籍。

  ——摘自《大连海事大学2010年普通本科招生章程》

  分数因素

  因分数因素退档,是由考生成绩本身引发的。在教育部的招生管理规则中,这类原因有14种:1.总分不上线;2.总分偏低;3.语文分偏低;4.数学分偏低;5.外语分偏低;6.物理分偏低;7.化学分偏低;8.历史分偏低;9.口语分偏低;10.听力分偏低;11.体育分偏低;12.艺术分偏低;13.政治分偏低;14.体育不达标。如:

  在思想政治品德考核和体检合格,符合我校投档条件的前提下,志愿优先,在招生计划范围内按高考成绩从高到低录取,对高考总分偏低、不服从专业调剂及身体健康等原因不宜录取的考生,学校将作退档处理。

  ——摘自《湖北经济学院2010年普通类招生章程》

  由此可见,湖北经济学院的招生章程中明确规定:即使在符合学校投档条件的前提下,校方仍有权力对于高考总分偏低的考生进行退档处理。此时,学校依据的就是教育部颁布的62种退档原因中“总分偏低”的相应条款。

  事实上,每年各高校在录取时,对理学类的30个专业所对应学科的高考单科成绩一般都有限制,如果相应学科的分数不足,就会遭遇此类退档。特别是那些生源十分充足的院校,竞争将会十分激烈。例如,考生报考了化学专业,总分达到要求,其他条件都满足的情况下,如果化学科成绩比其他同等条件的考生低,在优先录取的原则下就会被退档。

  在一些省份,高考以划分为文理小综合的方式来进行,这使得综合会考的成绩在填报专业志愿的过程中也显示出了更大的作用,有些招生高校会对考生成绩做出明确的要求和限制,这是考生及家长应该给予充分重视的。例如,在理学中,与地理科目相关的有十个专业,这十个专业对考生会考中的地理成绩就会有不同的要求。因此,考生在填报相关的专业前,要仔细了解该专业对会考成绩、单科成绩的要求和限制,避开不适合自己的专业,避免由此而引发的退档。特别是在第一、第二专业志愿的选择上,需要更加细心和慎重。如:

  报考我校所有专业均需加试外语口试(个别省市不加试外语口试除外)……

  ……高考成绩总分相同的情况下,依次优先录取高考外语口试成绩高、英语单科成绩高、有政策加分或有体育文艺特长的考生。

  ——摘自《对外经济贸易大学2010年全日制普通本科招生章程》

  一般而言,外语类、国际经贸类相关专业往往会对考生的英语单科成绩及外语口试成绩有所要求;财经类、金融类相关专业会对考生的数学成绩有所要求;生物类、制药类、化学类相关专业会对考生的理综合成绩有所要求等等。具体有哪些专业存在单科成绩要求,要求的标准分别是多少,考生应及时关注相关高校当年颁布的招生章程。

  生源已满

  生源已满的退档,主要有以下4种原因。1.专业已录满,指的是考生所填报的所有专业都未被录取。原因有可能是考生的总分偏低、对应学科分数偏低、专业空档、专业不服从或者是总分相对于所填报专业偏低。2.城市、县市生源已录满,是指考生的定向志愿未能被录取。3.汉族已录满,指的是民族类院校,对汉族考生的招生计划名额已录满,限制了考生的录取。4.本校已录满,指的是考生最终未能被该校录取,所有名额都已录满。就院校的差额投档来说,最终有一部分考生未能被录取,就是这种原因。如:

  在生源不足的情况下,接收服从专业调剂考生,将其随机调录到生源不足的专业。对不符合国家招生有关规定及本校招生计划已满不服从调剂的考生给予退档。

  ——摘自《玉溪师范学院2010年招生章程》

  结论性退档

  结论性退档分为两种原因:1.取消再阅,这种情况一般称为“死档”,往往出现在高分考生身上。比如一名考生的志愿表中,仅仅填报了为数不多的院校志愿和专业志愿,且都不服从分配,当他所填报的志愿都未能被录取的时候,就会产生退档。此时,他的退档原因,就是取消再阅。2.在高考过程中,因为舞弊行为被查处而直接退档。这一类退档属于人为因素,只要考生在考试中不参与作弊,无其他违纪行为,就完全可以避免。

  其他原因

  其他8种被退档的原因包括:考生缺乏必要的或者相应的电子档案材料等。在历年的录取过程中,确有这类考生,对什么事都不够重视,不具备必要的档案材料,不认真对待体检,不认真填报志愿,实际上就是对自身的不负责任。在录取过程中,给考生本人的录取带来了麻烦和障碍,在择优录取的原则下,最终被淘汰出局。因此,广大考生及其家长,在考前考后,面对各种可预见和不可预见的因素,都要认真从容地予以考虑,细致无误地准备好可能用到的各种材料,给自己留下更大的胜算和补救的空间。

  高考志愿

  基础知识课堂

  调档比例

  在同批录取学校控制分数线上,高等学校调阅第一志愿考生档案比例由学校确定,但最多不超过计划招生数的120%。省招考办按高等学校的调档要求向其投放考生电子档案。多数院校在平行志愿模式下的调档比例不超过105%。

  调档线

  在调档过程中,将填报了某所学校第一志愿且成绩在批次线上的考生档案,按特征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排序,按招生院校同一科类(如文科或理科)招生计划数的一定比例(1:1.2以内),在对第一志愿投档过程中自然形成的院校调档最低成绩标准,最后一名考生的成绩就是这个高校的调档线。调档线是考生能否被报考的高校录取的一条资格线,进入调档线的考生也不一定就被录取,这是因为现行的录取规定给了高校择优选择录取的权利。调档线也是一条虚线,未必是高校实际录取线,有的考生和家长误以为达到了调档线就能被该校录取,这种观念是不正确的。考生在填报志愿时,不能仅仅根据往年的调档线作为填报志愿的依据,只能把往年的调档分数线作为大致的参考。

  实录线

  各批次录取时,省级招办按一定比例(一般不超过1:1.2)向高校投档。如一本批次的甲高校在某省当年计划招收100人,该省招办在该批次按1:1.2比例(即120人)向甲高校首次投档。经甲高校全面考核后,选择录取其中的100人,其第100人的分数,就是甲高校当年在该省的实录线(最低录取线)。甲校乙专业排序的最后一名考生的分数,就是甲高校乙专业在该省的专业实录线(专业最低录取分数线)。

  专业最低录取分数线,每所院校都不是只有一个专业,都有若干个。高校的许多专业的专业录取线都要高于学校的最低录取分数线,一般只有一两个最低分数录取的专业线,才和学校的分数线相等。

  控制分数线

  控制分数线是省级招办按照相应比例确定的一个录取新生的最低成绩(总分)标准。控制分数线决定了考生是否有资格参与该批录取,一般是每一类、每一层次划定一条控制分数线。同时,控制分数线也是确定考生录取资格、执行招生政策的一个重要指标。只有高考总分达到或超过这一分数线的考生(通常称“上线考生”)档案,才有可能被投档到高校,才有资格被招生高校调阅并选择录取。而且,我们通常所说的“上线考生”人数往往要比计划录取人数多出20%左右。这样做,是为了给招生高校适当预留一定的择优余地。值得一提的是,控制分数线在众多分数线中波动较小,同其他分数线相比控制分数线会保持相对稳定。

  分数级差

  分数级差,是指高校在录取第一志愿和非第一志愿考生时最低录取控制线的分数差。一般情况下,录取非第一志愿考生的最低控制线要高出几分至几十分不等。细分一下,又有专业级差和院校级差两种。

  专业优先

  专业优先就是指“专业清”的分专业录取规则。专业优先的安排办法是,在进档考生中,按第一专业志愿分类,由高分到低分排队,当候选人数等于或大于该专业招生计划数时,则由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未被录取者按规定办法转到其第二专业志愿排序,依次向后类推,直至最后调剂录取或退档。若第一专业志愿人数少于招生计划数时,则从第二、第三专业志愿者中择优录取。简而言之,专业优先的意思是先将进档的第一专业志愿考生分配专业后,再考虑考生的第二专业志愿,或从第二专业志愿考生中分配完各专业招生计划数。

  分数优先

  分数优先原则就是招生高校将所有进档考生按高考分数由高到低进行排序,依次按考生所报专业志愿分配专业。如果考生所报第一专业已满,依顺序考虑这位考生所报第二专业;如果所报专业都不能录取,且考生服从专业调剂,招生高校根据本校的专业调剂规则,给考生分配专业,直至该调剂录取或退档,再依次考虑下一个考生的专业志愿。

  专业级差

  专业级差的设置是在一所高校志愿内部而言的,专业级差一般会在3~10分之间。进档考生录取专业的第一志愿考生,以实考分排队,如果考生的第一志愿专业未满额则将该生录取为该专业;若考生的成绩未达到其第一志愿专业的录取分数,则其总分减去专业级差分后参与第二专业志愿排序,依次类推。

  专业调剂

  专业调剂是指考生填写的专业志愿都未满足,服从专业调剂,且符合调剂录取条件,由招生高校将其分配到其他招生计划未录满的专业中。因专业调剂是在考生未填报的专业中进行分配,为了兼顾考生的专业志愿、个人兴趣、特长以及招生高校的专业培养要求,需要综合考虑,科学安排。

  院校级差

  就院校分数级差而言,很多高校在其招生章程中一般都表示不拒绝招收非第一志愿报考本校的考生,但同时又对非第一志愿考生设置录取分差,院校分数级差的设置大致有如下两种:1.明确具体分数,如2010年中国农业大学在录取时就对志愿级差做出了明确的规定,第一、第二院校志愿的分数级差为30分。2.公布志愿级差分段,通常级差分在30~50分之间,如2010年哈尔滨工业大学对第二志愿考生录取的最低分数,原则上定为应高出第一志愿考生的最低分数40分以上,而具体应高出多少分要视录取情况而定,40分以上只是一个分段。

本站(www.100xue.net)部分图文转自网络,刊登本文仅为传播信息之用,绝不代表赞同其观点或担保其真实性。若有来源标注错误或侵犯了您的合法权益,请作者持权属证明与本网联系(底部邮箱),我们将及时更正、删除,谢谢

- END -
  • 相关文章

什么是平行志愿?一图看懂录取规则

为便于大家深入了解平行志愿录取规则,百学自主招生网转载网络漫画版平行志愿解释,供参考。什么是平行志愿?一图看懂录取规则...
2017-09-08

学而思专家团为您解答:如何根据自身情况选择高校

高考即将到来,我们如何给孩子定目标校?高考志愿优势如何填报的呢?这么多的专业里面,我又该如何选择呢?学而思高考专家团队为您解答。文科类:1、文科大概570,报什么专业的比较好?这个问题确实问的宽泛了一些。首...
2010-03-26

高校招生录取体制

1、高校招生录取体制全国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录取工作在教育部统一领导下,由各省级招生委员会实行属地化管理并负责组织实施。教育部在《2006年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工作规定》中明确要求,高等学校招生实行学校负责、招办...
2006-12-21

我国高校部分本科专业酝酿取消专业目录调整

据参加上海大学校长论坛的校长们透露,教育部正在调整大学专业目录,一些现有的本科专业可能明后年将不再设置。北京师范大学、厦门大学等学校校长纷纷建议,本科应取消管理、法律等专业。据了解,大学校长们的建议直...
2006-12-21

北京邮电大学录取规则

校址:北京市海淀区西土城路10号邮编:100876电话:010-62282045网址:www.bupt.edu.cn一般规定1.我校对往届生和应届生录取时同等对待。2.根据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招生计划和生源情况确定调档比例,调档比例一般控...
2006-12-28

北京化工大学录取规则

校址:北京市朝阳区北三环东路15号邮编:100029电话:010-64435706网址:www.buct.edu.cn一般规定1.我校的投档比例为当地招生计划数的120%以内,在此范围内,由我校根据高考成绩、专业志愿、考生的综合素质、身体健...
2006-12-2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