清华大学自主招生专业-建筑环境与能源应用工程
清华大学建筑学院
清华大学建筑学院作为清华大学设置的19个学院之一,其前身清华大学建筑系由著名建筑学家梁思成先生于1946年10月创办,后于1988年成立学院。目前建筑学院下设建筑系、城市规划系、景观学系、建筑技术科学系。此外,跨院系成立的校级科研机构清华大学建筑与城市研究所、清华大学人居环境研究中心和清华大学建筑节能研究中心也依托建设于建筑学院。
清华大学建筑学院自成立以来,始终探索明确的办学思想;近三十年来,逐步确立了以“专业帅才”为目标的人才培养定位,和“一个基础、两点关注、三项结合”的办学思想——即以人居环境学科为基础、关注国家建设前沿和学科发展前沿、教学科研和实践三结合。
基于上述办学思想的指导,清华大学建筑学院已累计培养毕业生五千余名,为国家城乡建设事业及国内外建筑领域培养输送了大批优秀人才;同时还承担完成了大量科研与实践项目,成果获得包括世界人居奖、国家zui高科技奖、国家自然科学一等奖等在内的重大国际国内学术奖励。
截至2012年底,清华大学建筑学院共有在职教师111人,其中教授44人、副教授54人、讲师13人、博士后46人。教师队伍中拥有中国科学院院士和中国工程院院士4人、全国工程勘察设计大师1人、长江学者特聘教授1人、国家杰青基金获得者3人、百人计划支持者1人、教育部新世纪人才计划支持者4人等。
清华大学建筑学院每年通过全国高考以及清华大学自主招生的方式择优录取本科生,其中在全国各省市高考招生中的录取分数线多年名列全国前茅;同时通过本、外校推荐免试以及全国统考的方式择优录取研究生,生源优秀。截至2012年底,建筑学院全日制在读学生共计1174人(含留学生121人),其中本科生626人(含留学生39人)、硕士研究生322人(含留学生65人)、博士研究生226人(含留学生17人)。
1992年以来,在历次全国高校建筑学和城市规划专业教育评估中,清华大学建筑学院的建筑学专业和城市规划与设计专业均以优秀表现通过评估。
在1988年和2001年的第一、二轮全国重点学科评选中,清华大学建筑学院建筑设计及其理论、城市规划与设计学科均被评为全国重点学科。在2007年第三轮全国重点学科评选中,清华大学建筑学院建筑学一级学科及其下所有二级学科再次均被评为全国重点学科至今。
在2003年和2008年全国学位与研究生教育发展中心开始进行的前两轮学科评估中,清华大学均获得建筑学一级学科评估全国排名第1。 2011年经教育部学科目录调整,原建筑学一级学科调整为建筑学、城乡规划学、风景园林学3个一级学科。随后在2012年进行的第3轮全国学科评估中,清华大学建筑学院获得建筑学全国第1、城乡规划学全国第1、风景园林学全国第2 的一级学科排名成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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