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师范大学自主招生-法学院
法学院是百年学府北京师范大学24个学院中最年轻和最具活力的学院之一。其前身为2002年成立的法律系。为适应国家法治建设和学校学科发展布局的需要,学校的“十一五”发展规划中强调重点建设和发展法学学科。继2005年8月成立国内首家实体性的刑事法律科学研究院之后,2006年4月法学院正式宣布成立。法学两院编制独立、密切协作,共同构成了北京师范大学法学学科的整体。法学院聘请著名法学家江平教授担任名誉院长,院长为教育部长江学者特聘教授、中国法学会刑法学研究会会长赵秉志教授。
法学院成立时间虽短,但已拥有一支实力雄厚的优秀师资队伍。截止2012年4月,在专任教师中,有长江学者特聘教授1人,全国“十大杰出青年法学家”2人,入选人事部“百千万人才工程”1人,教育部“跨世纪优秀人才培养计划”1人,“新世纪优秀人才支持计划”1人,担任全国专业学会常务理事以上职务的5人。教授20人、副教授19人、讲师12人;教师中具有博士学位者49人,占教师总数的98%,获得国外博士学位的教师比例已超过13%。此外,学院还从国内外知名学者和专家型领导中聘请了40名特聘教授和38名兼职教授。
学院下设基础理论法学、宪政法学、刑法学、诉讼法学、民商事法学、经济法学与环境资源法学以及国际法学等七个教研中心。成立了互联网政策与法律研究中心和罗马法与当代民法研究中心。目前,学院设有法学一级学科硕士点和法律硕士学位授予点,在刑法学、诉讼法学和民商法学等专业设置有二级学科博士点,同时也招收国际法学、法理学、宪法学等专业的博士研究生,并拥有刑法学和诉讼法学方向的博士后招收权限。已形成从本科生、硕士生到博士生的三级人才培养格局。学院现有在校本科生216人、硕士生(含法律硕士生)655人、博士生50人、博士后研究人员27人。
处于跨越式发展阶段的法学院依托北京师范大学这一享誉海内外的著名学府,秉承“德育英才,法行天下”的院训精神,将继续坚持高起点、研究型、国际化的发展特色,着力培养一流的法律实务人才和法学高端研究人才,致力于把学院建设成为国内一流、国际知名的法学教学科研机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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