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大学自主招生-法学院
四川大学法学院于1998年底,当国家教育部决定将四川联合大学更名为四川大学时重新恢复。四川大学法学院有着悠久的历史。她创始于1903年,初称“课吏馆”,又称仕学馆。法学院现任院党委书记为古立峰教授、副书记姜华、院长唐磊教授、副院长李平教授、里赞教授。
四川大学法学院现下设法律系与人口研究所。根据教学需要,设有法理、宪法与行政法、刑法、民商法、经济法、诉讼法和国际法教研室。本科为法学专业,研究生有刑法学、诉讼法学、民商法学、人口学、宪法学与行政法学。经济法学、法理学硕士学位授予点及法律硕士专业学位授予点,诉讼法学博士点。学院现有教授15人,副教授26人,硕士生导师27人,博士生导师4人。现在法学院既有全国著名的刑事侦查学周应德教授等老专家,又有一批青年学者如龙宗智教授、左卫民教授、顾培东教授、杨泉明教授、李平教授、周伟教授、何景熙教授、里赞教授、杨遂全教授、杨翠柏教授、徐继敏教授、喻中教授、魏东教授。
法学院坚持教学与科研并重,基础与应用并重的办学传统,是四川省法学人才培养基地。本科以培养系统掌握法学理论和知识,熟悉我国法律和党的相关政策,具有运用法学知识分析和解决问题能力的复合型高级人才为目标。本科学生主要学习法学的基本理论和基础知识,受到法学思维和法律实务的基本训练,具有运用法学理论和方法分析问题与解决问题、处理法律事务的基本能力。本科毕业生应获得以下几方面的知识和能力:掌握法学各学科的基本理论与基本知识;掌握法学的基本分析方法和技术;熟悉我国法律和党的相关政策;了解法学的理论前沿和我国法制建设的趋势;具有运用法学知识分析问题和处理问题的实际工作能力;掌握文献检索、资料查询的基本方法,具有一定的理论研究能力。在教学上,除教育部门规定的十四门法学核心课程外,学院还开设了三十余门的选修课,从2001级开始,试行学分制,并充分利用四川大学作为综合性大学的多学科优势,指导学生在全校范围内选修课程,拓展学生的视野;聘请有丰富司法实践经验和精深法学专业知识的司法干部为学院兼职教授,加强理论与实践的联系;组织和开展观摩审判、模拟审判、法律咨询、社会调查、专业实习等教学实践活动。
法学院现有在校全日制学生1700余人,其中硕士研究生856人,自1983年法律系恢复以来,法学院共培养本科毕业生2200余人,专科毕业生1000余人,其中,考上硕士生100余人,硕士研究生200余人;从事律师、法官、检察官、法律顾问、政府工作、法学教学工作的毕业生占90%以上。从1994年起开办在职研究生课程进修班,迄今已有1300余人结业。此外,还长期为司法机关的在职干部进行再教育培训。从2001年开始,开展网络远程教育。
在科研方面,2001年以来,学院老师承担了40项国家、省级和学校的科研课题(含横向课题),发表论文500余篇,出版著作60余部。
法学院重视国内国际学术交流活动,先后与美国华盛顿大学、哥伦比亚大学、圣路易斯大学及日本、俄罗斯的大学建立了长期的校际交流关系。每年有外国专家来院讲学、访问和接待外籍学生来院实习,并多次组织区域性学术会议和开展合作研究。曾先后派出教师十多人次到美国、德国、英国、日本、俄罗斯等国进行考察、访问、讲学和留学。法学院教师加入中国法学会及各专业法学会、四川省法学会及各专业法学会,担任副会长、秘书长、常务理事、理事、干事等职的二十余人,经常参加各种学术活动和大型国际会议,提交一大批有创见的会议论文。在基础建设方面法学院现有计算机检索系统和法律法规光盘,拥有音像、指纹、分析和司法鉴定等先进设备,为本院的教学科研服务。
展望未来,法学院将继承学风活跃、治学严谨的优良传统,团结奋斗,同心同德,充分发挥学院优势,提高人才培养的层次和质量,致力于社会主义新型高素质人才的全面塑造。法学院还将继续加强科研工作,增加科研投入,开创科研新局面,提高整体学术水平。同时,为适应培养复合型跨世纪人才的需要,创造条件和司法机关联合建设教学实习基地,开辟与社会各界联合办学的新途径,把四川大学法学院办成西南地区的一个拥有多专业层次的高水平的法学高等教育园地和复合型、研究型与应用型相结合的法律人才的培养基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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