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杭州师范大学2013年“三位一体”综合评价招生简章

发布于:百学网 2013-03-14

杭州师范大学2013年“三位一体”综合评价招生简章

 

杭州师范大学2013年“三位一体综合评价招生简章
2013-03-12    招生办

为深入实施我省新课改高考方案,优化优秀人才的选拔机制,有利于各类人才脱颖而出,根据《国家中长期教育改革和发展规划纲要》关于全面推进素质教育发展、积极探索高素质创新人才选拔和培养模式的精神,在2012年试点的基础上,我校2013年继续实施并深化“三位一体”综合评价招生工作。

一、招生专业与招生人数

小学教育专业80名;护理学专业80名;电子商务专业50名;艺术教育专业20名;作曲与作曲技术理论专业2名;以上专业文、理兼招。

二、报名时间

    2013年3月14日—3月25日

三、报名条件

1.具有浙江省2013年普通高等学校招生统一考试报名资格的应届毕业生;

2.思想品德优良、身心健康

3.中学综合素质评价合格;

4.有志于从事小学教育、护理等工作的考生;

5.报考小学教育专业的考生学业水平测试(高中会考)成绩不少于5个A和1个B,综合素质评价4项均不能低于P等;

报考护理学专业、电子商务专业的考生学业水平测试(高中会考)成绩不少于4个A和2个B,综合素质评价4项均不能低于P等;

报考艺术教育专业、作曲与作曲技术理论专业的考生学业水平测试(高中会考)成绩均为合格,综合素质评价4项均不能低于P等;

四、报名方式

    凡符合报考条件的考生由个人自荐或中学推荐的方式提出申请。

    网上报名时间:截止到2013年3月26日0点,考生登录杭州师范大学本科招生网(http://bkzs.hznu.edu.cn),点击“三位一体综合评价招生网上报名”,根据网上提示的“报名流程”办理报名相关手续。

    申请人所有书面材料均采用A4纸大小、以《杭州师范大学“三位一体”综合评价招生申请表》(网上报名系统中下载并打印)为封面装订,于2013年3月25日前以以下两种方式递交材料:

第一种方式:以学校为单位当面递交;

第二种方式:(以当地邮戳日期为准)以EMS邮政特快专递方式寄至杭州师范大学招生办公室(杭州下沙高教园区学林街16号 ,邮编:310018),并在信封上注明“三位一体综合评价招生报名材料”字样。(学校只接受EMS邮政特快专递,请勿使用其他快递公司快递。)

    具体书面材料如下(申请材料届时不予退还,请考生自行留好备份):

1.杭州师范大学“三位一体”综合评价招生申请表(学校推荐的需加盖所在中学公章);

2.盖有所在中学教务处章的高中会考成绩单;

3.身份证和学生证复印件;

4.中学综合素质评价表中具有获奖、特长或优势记录,提供盖有所在中学教务处章的证明复印件。

学校在收到考生申请材料后将及时在网上报名系统中确认,请注意查询。

五、综合素质测试程序

1、初审

(1)中学推荐的考生可直接参加我校举行的综合素质测试;

(2)对个人自荐的考生,学校组织专家组对报名材料进行审核,确定参加综合素质测试的考生名单;

(3)初审通过的考生名单将于2013年4月4日在杭州师范大学本科招生网上公布。

2、网上确认

通过初审的考生登录杭州师范大学本科招生网,点击“综合评价招生网上报名”,根据网上提示的“网上确认流程”进行网上确认、缴费、打印准考证,用A4纸张打印。网上确认截止时间为2013年4月10日,网上缴费时间为:4月10-16日,网上打印准考证时间为:4月17日-19日。

考生凭本人身份证、准考证才能参加综合测试。

3、综合素质测试办法

(1)测试时间和地点

时间:2013年4月20日-21日

地点:小学教育专业、护理学专业、电子商务专业综合测试在杭州师范大学下沙校区(杭州市下沙高教园区学林街16号);艺术教育专业、作曲与作曲技术理论专业综合测试在杭州师范大学音乐学院(杭州市玉皇山路77号)

(2)测试方式

    学校将根据报名情况安排笔试,笔试内容以考察考生综合素质为主,具体笔试时间会在网上另行通知,请考生注意我校本科招生网上的通知。笔试结束后,按各专业招生计划数的5倍划定笔试合格线,上线考生进入面试

面试主要考核考生专业素养、专业潜质并分专业进行,具体内容如下(在特长展示环节中,考生除钢琴以外的所需用品请自备):

◆小学教育专业

①仪态仪表;

②口头表达;

③书面表达;

④特长展示。

◆护理学专业

①仪态仪表;

②口头表达;

③情景测试;

④特长展示。

◆电子商务专业

①专业兴趣和专业志向;

②仪态仪表和口头表达;

③价值取向和思维方式;

④知识视野;

⑤团队意识和团队协作。

◆作曲与作曲技术理论专业

①音乐理论综合卷(乐理、和声写作);

②歌曲写作(鼓励写出钢琴伴奏片段);

③视唱、听写;

④钢琴(或其它乐器)演奏作品一首;

⑤面试:自选民歌或戏曲、曲艺唱段演唱及口头表达。

专业满分100分,音乐理论综合卷成绩30%,歌曲写作成绩30%,视唱、听写成绩30%,钢琴或其它乐器演奏、民歌演唱成绩10%。

◆艺术教育专业

     主项:在音乐类、舞蹈类、美术类考试项目中选取一项作为主项。

①音乐类(声乐:演唱作品一首;器乐:演奏作品一首)

②舞蹈类(舞蹈综合素质、作品表演)     

 ③美术类(素描、色彩)

     副项:在音乐类、舞蹈类、美术类考试项目中选取除主项外的另一项作为副项:

①  音乐类(演唱或演奏作品一首,二选一)

②  舞蹈类(作品表演)    

③  美术类(素描)

专业满分100分,主项成绩占80%,副项成绩占20%。

六、成绩查询和入围考生名单公示

综合素质测试结束后,确定入围考生名单。考生可通过我校本科招生网查询成绩。

入围考生名单在学校招生网上进行公示,并报浙江省教育考试院备案。

七、录取办法

(一)获得我校综合评价招生入选资格的考生均需参加2013年高考。小学教育专业录取批次安排在文、理第一批提前批,护理学、电子商务、艺术教育专业录取批次安排在文、理第二批提前批,作曲与作曲技术理论专业录取批次安排在艺术第二批提前批。考生须在院校志愿栏的第一志愿栏填写我校志愿,否则无效。“三位一体”综合评价招生的考生填报的专业志愿须与初次网上报名所填报的专业一致。未被我校录取的,进入后续志愿的投档程序。

(二)对“三位一体”综合评价招生的进档考生,分文、理科按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高中阶段具备相关选修课程学分或相关选修课程成绩优良的考生,在同等条件下优先录取。

    综合成绩由学业水平测试(高中会考)成绩、学校综合素质测试成绩、高考成绩三部分组成。

    小学教育、护理学、电子商务专业综合成绩按“学业水平测试(高中会考)成绩(折算成满分100分)×10%+综合素质测试成绩(折算成满分100分)×30%+高考总分(折算成满分100分)×60%”计算形成,其中学业水平测试(高中会考)A等计10分,B等计5分,C等不计分。

艺术教育专业、作曲与作曲技术理论专业综合成绩按“学业水平测试(高中会考)成绩(折算成满分100分)×10%+综合素质测试成绩(折算成满分100分)×60%+高考文化分(折算成满分100分)×30%”计算形成,其中学业水平测试(高中会考)A等计10分,B等计8分,C等计7分。

(三)专业投档办法:对进档的考生,学校按照各专业计划数1:1进行专业投档。

(四)在录取时,当填报志愿人数不足招生人数的110%时,录取人数控制在填报志愿人数的85%以内。

八、收费标准

通过初审的考生需在网上缴纳报考费,标准为110元/人;未通过初审的考生免收报考费。

九、监督机制

(一)学校成立由校领导、监察人员等组成的招生工作领导小组,讨论决定学校“三位一体”综合评价招生录取工作中的重大问题。

(二)学校纪委全程监督,确保公平、公正、公开地做好“三位一体”综合评价招生录取工作。监督电话:0571-28865047。

(三)考生应本着诚信的原则提供真实准确的报名申请材料,申请材料中存在虚假内容或者隐匿可能对考生产生不利影响的重大事实的,一经查实,立即取消其资格;已经入学的,按教育部和我校相关规定处理。中学应当对所出具的推荐材料或者盖章认可的自荐材料认真核实,出现弄虚作假情形的,我校保留采取相关措施的权利。

(四)本招生方案由杭州师范大学招生办公室负责解释。

 

十、咨询联系方式

学校网址:http://hznu.edu.cn

学校本科招生网:http://bkzs.hznu.edu.cn

通讯地址:杭州师范大学招生办公室(杭州市下沙高教园区学林街16号,邮编310036)

联系电话:0571-28865193

 

 

 

 

       杭州师范大学招生办公室

二零一三年三月十二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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