NOI2017国家集训队选手因学籍不一致被取消资格,信息学竞赛哪些
日前,中国计算机学会发布《关于河北选手郭资政学籍问题处理决定的公告》,对河北选手郭资政参赛学校与学籍不一致问题调查结果及处理决定进行公示。取消其所获奖项及进入国家集训队资格,退回获奖证书及奖牌,CCF可给予该选手NOI2017参赛成绩证明。
关于河北选手郭资政学籍问题处理决定的公告
由CCF主办的NOI2017结束后,我学会收到举报,指出NOI2017河北参赛选手郭资政所填报的参赛学校(石家庄第二中学)与其学籍所在学校不一致。根据NOI河北省组织单位提供的信息以及本学会的调查结果,该选手长期在石家庄二中就读,但注册学籍为石家庄第四十二中学。
根据NOI参赛相关规则,选手参加竞赛填报所在学校必须和其学籍所在学校一致。选手填报学校和学籍所在学校不一致则不具有参赛资格。郭资政填报学校和学籍所在学校不一致属实,因此,他不具备参加NOI2017的资格。
根据《NOI条例》第十章“监督与惩罚”第9款的规定,选手“让他人替代参加竞赛或以他人或其他单位的名义参加竞赛”属于违规行为。
河北省NOI组织单位在上报参赛名单时,知晓该事实,根据第十章第7款的规定,省竞赛组织单位和特派员有失职行为。石家庄二中知晓该生只在该校就学,并非为该校正式注册的学生。根据NOI条例第十章第11款的规定,该校组织非本校选手以本校名义参加NOI竞赛属于违规行为。
CCF NOI竞赛办公室主任在NOI2017报名中对选手参赛资格审核失误,应承担相应责任。
根据《NOI条例》第十章的规定,CCF NOI竞赛委员会和科学委员会作出决定,对相关单位和人员给予如下处罚。
1.郭资政不具有参加NOI2017的资格,取消其所获奖项及进入国家集训队资格。该选手应退回获奖证书及奖牌。鉴于该选手实际参加了NOI2017的竞赛活动,在整个过程中,该选手本人并非主观故意隐瞒事实,导致目前情况的发生有一定的客观原因,且CCF负有一定责任,因此CCF可给予该选手NOI2017参赛成绩证明,并不再对他追加其他处罚。
2.NOI河北省组织单位在上报参赛名单时把关不严,对导致该错误的发生负有组织管理上的责任,CCF对该组织单位和特派员提出通报批评。
3.石家庄二中知晓该生只在该校就学,并不属于在该校正式注册的学生,同意该生以该校的名义参赛,不符合NOI相关规定,对此负有责任,CCF对其提出公开批评。考虑到该校这样做并没有明显的获利倾向,且有一定的客观背景,故不再给予其他处罚。
4.CCF NOI竞赛办公室主任,对参赛选手资格审核不严,导致该生参赛,负有审查的责任,CCF按照员工管理规定给予批评、罚款或降级等行政处罚。
上述1、2、3中所提及被处罚单位或个人如对处罚不服,可在此公告发布后一周内向本学会提出申诉。如对CCF的最终处罚决定不服,可在一个月内向中国科协青少年部投诉。
本学会重申,在NOI系列竞赛中,所有相关单位和个人必须严格遵守竞赛规章,任何主观和客观原因都不是违规的理由。对于任何违规行为,CCF将按规则处罚。为了防止对规则理解的偏差,相关单位和个人可随时和CCF沟通,CCF将及时给出解释或说明。
特此公告。
中国计算机学会
2017年8月23日
点击查看》》2017年第34届全国青少年信息学奥林匹克竞赛(NOI)国家集训队名单
我们在为河北选手郭资政惋惜的同时,还应该了解,哪些是信息学竞赛的禁区?哪些情况属于违规行为?我们一起学习一下《全国青少年信息学奥林匹克竞赛条例》第十章的部分内容。
参赛选手违规行为是指:
1) 将不允许夹带的物品带入考场并经指出后仍不予改正;
2) 在考场通过不正当途径获得与竞赛有关的信息或为其他选手提供与竞赛有关的信息;
3) 用不正当途径和介质将答案带入考场;
4) 以不正当方式提前得到竞赛题目;
5) 让他人替代参加竞赛或以他人或其他单位的名义参加竞赛;
6) 抄袭或拷贝他人的答案或程序,有意提供给他人答案或程序;
7) 不遵守竞赛规则和赛场规定;
8) 其他可能影响公平竞赛的其他行为。
关于惩罚:
11. 选手在联赛、省级赛和其他全国竞赛中有违规行为,该选手将被立刻取消参赛资格,并从次年算起被禁赛三年。
19. 除参加由主办单位组织的培训外,学生停止正常课业到校外参加NOI专门培训,给予警告或不得参加NOI活动的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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