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主招生竞赛活动走向何方
近年来伴随着自主招生、综合评价等高考招生路径愈趋火热,各类竞赛活动也愈发热门,大小赛事也不断涌现,其中不乏一些违规现象,不少竞赛的主办方既是组织者又是命题者,同时又兼具培训者、审核者等多重角色,一方面可借办赛为由收取各种形式的参赛费、培训费等,另一方面竞赛获奖完全由自己操控,屡屡出现明码标价高价出售获奖证书的不良行为,其公平性荡然无存,严重违背了组织举办竞赛活动的初衷。
这些违规竞赛给学生和家长们都带来了极大的负担,不论是经济上、时间上还是心态上,都造成了极为消极的影响,但苦于报考条件中的“硬性”条件而不得不前赴后继参与其中。
针对以上种种不良现象,教育部先后出台《关于面向中小学生的全国性竞赛活动管理办法(试行)》和《关于做好2019年高校自主招生工作的通知》,对新时期的中学生竞赛和自主招生实施更为严格规范的管理,确保竞赛的公平性和自主招生选拔的公正性。
教育部政策出台
首先,针对竞赛活动组织中的乱象,教育部在2018年9月印发《关于面向中小学生的全国性竞赛活动管理办法(试行)》(教基厅〔2018〕9号文件),对社会机构组织的竞赛活动进行规范,对组织主体(主办方)、组织条件、具体实施方法等内容做出明文要求,同时要求竞赛应做到“零收费”,不得以营利为目的。《管理办法》开始实施之后,不少赛事都因为申报审核未通过而停办。
不仅于此,对于赛事对应的招生途径之一——自主招生也进行了对应的调整,教育部在2018年年末发布了《关于做好2019年高校自主招生工作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针对自主招生政策、自主招生程序以及自主招生监督管理提出了新的要求。对于条件中竞赛要求:“对拟认可的赛事证书,要以权威性高、公信力强的学科竞赛为主,并组织相关专家对赛事的科学性、规范性进行认真评估。”即是对于在自主招生中认可的竞赛应该符合“权威性高、公信力强”的要求,这一要求实际就是对竞赛活动的新规范。
教育部的系列发文,实际是对竞赛活动组织中的乱象进行 “正本清源”,尽管目前还仅有针对自主招生的《通知》,但是对于综合评价及其他招生制度的对应要求也必将随后推出。
政策(《管理办法》)落实情况
结合《管理办法》,在经主办单位自主申报,组织进行资格审核和组织专家评审的基础上,教育部在2019年1月底拟确定了31项竞赛为2019年度面向中小学生开展的全国性竞赛活动,并进行了公示。
图片来源于“微言教育” 在公示的全国性竞赛活动中,竞赛活动被分为三类,分别是科技创新类、学科类和艺术体育类。
● 科技创新类
科创类竞赛中过审的赛事一共有12项,其中仅有青少年科学调查体验竞赛一项赛事不面向高中学生展开。从通过审核的数量来看,通过审核的科创赛事属于较多的类型。
近年人文社科类竞赛在自主招生中认可度不断降低,而以“含金量”仅次于五大学科竞赛的全国青少年科技创新大赛和“明天小小科学家”竞赛为代表的科创类竞赛认可程度逐年上升,一方面是因为科创类竞赛具有相对具体的评判标准,其组织流程相对规范,另一方面科技创新大多是与部分大学专业领域相关,因此在竞赛中获奖确实能够一定程度反映出学生的学科特长及专业相关的创新潜质。
● 学科类
学科类竞赛中包括有学科奥林匹克竞赛(四大学科)、作文类竞赛、英语类竞赛与专业知识竞赛。
学科奥林匹克竞赛在公示的名单中仅有四门学科,而作为五大学科之一的信息学竞赛(全国青少年信息学奥林匹克竞赛(NOI))并未参加审核,在往年的招生报考条件中,NOI一直属于认可程度zui高的竞赛条件,此次为何没有过审?是否意味着竞赛停办,不再具有价值呢?
根据信息学奥赛主办方中国计算机学会秘书长杜子德称:竞赛不会停办,信息学奥赛并未进行申报和提交材料,是由于举办夏令营、竞赛活动等存在成本,而学会并没有经费覆盖成本,因此“零收费”就等于扼杀了竞赛。学会也不能申请国家财政资助,因为这只是学有余力的学生在业余时间自选的科学活动。学会不会进行申报,但是中国计算机学会将继续开展NOI相关活动,因此竞赛价值仍然存在,竞赛获奖认可证明学生具有对应学科特长。
作文类与英语类竞赛,即自主招生中的人文社科类竞赛,一般对应只能报考自主招生中的文科专业。人文社科类竞赛近年来由于竞赛中乱象频现,认可度逐年降低。
教育部这一番认证,将具有权威性,符合规范的赛事筛选出来了,叶圣陶杯、高中生创新作文大赛、全国中学生英语能力竞赛等老牌竞赛均过审,但也有新概念作文等传统大赛没有过审,学生参赛时一定要认准竞赛名称与主办方。
另外还有中国地理学会主办的“地球小博士”和“环保之星”全国地理科普知识大赛也在学科类竞赛中,这类学科知识类竞赛往往吸引的是对学科感兴趣的学生,那么在自主招生中可能也仅限报考学科对应专业。
● 艺术体育类
最后一个竞赛大类就是艺术体育类竞赛,这类竞赛更多是对应学生的兴趣爱好,从促进学生综合素质全面发展的角度来看,是鼓励具有对应特长的学生参加,提升素养。
若从自主招生来看,这些竞赛获奖可能仅可对应极少的自主招生的专业。
如中国传媒大学2018年的简章中第四条要求:“4、 报考广播电视学、广播电视学(国际新闻传播方向)、广播电视学(电视摄影方向)、编辑出版学(新媒体方向)、网络与新媒体的学生须具备下列条件之一:(1)高中阶段在省级(含)以上各类竞赛(包括学科竞赛、科学研究、文学创作、外语、摄影、创意创新、社会实践)中获得三等奖及以上奖项;(2)有与所报专业相关的出版物或在省级(含)以上刊物发表作品”。
改革浪潮不断推进
《通知》中要求“高校应于2019年1月底前将自主招生简章报教育部备案”,高校简章将在3月份发布,因而自主招生中对于竞赛活动的要求究竟将具体如何我们还无从得知,但毋庸置疑的是,其必将符合改革的大趋势。
实际上不论是在《管理办法》中,还是《通知》中,都提到“发展”和“综合素质”,显然,在新高考改革的浪潮下,学生全面而有个性化的发展成为各个教育主体愈来愈重视的内容。
改革不断推进,从“两依据,一参考”的录取模式、综合评价、自主招生的招考模式来看,竞赛活动都是选拔具备学科特长和优秀创新潜质的一条重要途径。
中学生参加竞赛也应量力而行,竞赛应该是帮助青少年探索兴趣、发挥特长的平台,而不应该成为营利手段或者暗箱操作的社会黑暗面。正因如此,处于改革时期的竞赛活动必将逐渐褪去其中的功利面与黑暗面,保留其纯粹的竞赛意义,真正成为学生发挥学科特长与创新潜质的平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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