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航空航天大学2012年自主招生简章
北京航空航天大学2012年自主招生简章正式发布,考生可在2011年12月3日-12月18日期间登陆综合性大学自主选拔录取联合考试报名平台进行报名,审核资格通过的考生将在2月11日参加该校组织的自主招生选拔考试。
按照教育部关于普通高等学校自主选拔录取改革试点工作的文件精神,为进一步推进高校自主招生改革,探索多样化人才培养新模式,切实从考生兴趣出发,为考生提供更多选择机会,减轻考生负担,北京航空航天大学继续与北京大学等高校联合命题、统一组织笔试并共享笔试考试成绩。我校侧重于选拔有创新精神、综合素质高、实践能力强、特长突出的文理科优秀拔尖人才。今年自主选拔录取计划不超过学校总招生计划的5%。具体办法如下:
一、招生专业与类别
1、考生类别
理科生:考理科卷,可报A类B类C类D类各专业
文科生:考文科卷,限报B类C类各专业
2、招生专业类别
A类:理工类各专业
B类:英语(高考(分数线)录取的优惠政策,具体降分幅度由我校特殊类招生工作领导小组核定。
入选B类和C类各专业的考生,我校将在高考录取中给予北京航空航天大学当地录取线下降30分以内(不低于当地同科类本科重点分数线)录取的优惠政策,具体降分幅度由我校特殊类招生工作领导小组核定。
4、入选考生如高考总分(含附加分)达到我校文理科在当地的录取分数线,将享受10分加分安排专业,平行志愿的省市享受5分加分安排专业。
六、监督机制
1、学校在自主选拔录取过程中,遵循“公平、公正、公开、综合评价、择优录取”的原则,对选拔办法、标准、程序以及结果向社会公示,接受社会监督。
2、学校特殊类招生工作领导小组专门负责领导和实施自主选拔录取工作,保证工作正常有序地进行。坚持做到程序规范化、办法公开化、结果公示化。
3、自主选拔录取试点工作由学校纪检监察部门全程参与和监督。
4、学生本人及中学应本着诚信原则,严格按照程序公平、公正、公开地进行申请和推荐工作。推荐材料必须属实,如有弄虚作假者,一经查实,将取消该生的认定资格和所在中学的推荐资格。
七、联系方式
地址:北京市海淀区学院路37号北京航空航天大学知行楼南楼302室招生办公室
邮编:100191
咨询电话:010- 80688134 80688135 15712861184 15712861185
纪检监察电话:010-82317583
北京航空航天大学招生办公室
2011年12月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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