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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北大学2013年自主招生简章(辽宁省)

发布于:百学网 2013-04-04

东北大学2013年自主招生简章(辽宁省)

   东北大学2013年自主招生简章(辽宁省)已经正式发布,考生可在2013年6月26日00:00到6月27日20:00期间登陆东北大学招生网进行报名,审核资格通过的考生将在6月30日参加该校组织的自主招生选拔考试。

   为贯彻落实《国家中长期教育改革和发展规划纲要(2010-2020)》和教育部相关文件精神,深化自主选拔录取改革试点,探索建立和完善高考与高校考核、高中学业水平考试和综合素质评价等相结合的多位一体的综合评价体系,2013年我校继续在辽宁省实行综合评价录取改革试点。

   具体办法如下:

一、招生计划

   计划招生400人。其中文史类60人,理工类340人(根据不同专业类别分为理工甲类180人、理工乙类160人)。招生计划由我校事先预留,不占我校在辽宁省公布的普通类统招计划。

   分专业招生计划及所属专业类别详见《东北大学2013年在辽宁省综合评价录取招生计划》(附后)。

二、报名条件

   符合辽宁省高考报名条件,体检合格,高考文化课成绩(不含政策性加分,下同)达到辽宁省本科第一批录取控制分数线,高考填报志愿时未报考其他高校自主招生、艺术特长生的考生均可报考。

三、报名及资格审查

   考生登录东北大学招生网,按提示完成报名。网上报名时间为6月26日00:00到6月27日20:00。报名信息填写不完整或不准确视为报名无效。在学科特长、创新潜质等方面突出或综合素质优秀的考生需提交加盖中学公章的相关证明材料,由中学校长推荐,并于网上报名截止前将相关材料传真(024-23891272)至东北大学招生办公室。

   文史类专业只能文史类考生报考,理工甲类、理工乙类专业只能理工类考生报考。报考理工甲类的考生可以兼报理工乙类,报考理工乙类的考生不能兼报理工甲类。

   参加考核的资格按照专业类别分别确定,根据考生报名情况和招生计划确定参加考核的考生名单。理工甲类兼报理工乙类考生在确定考核资格时只能参加理工甲类的资格审核。

   获得考核资格的考生名单将于6月28日20:00在东北大学招生网上公布。

四、志愿填报

   考生根据我校公布的《东北大学2013年在辽宁省综合评价录取(自主招生)招生计划》,登录报名系统填报专业志愿。每个专业类别的志愿栏设6个专业志愿和专业服从志愿。志愿填报确认后,将作为录取依据,且无法修改。

五、考核录取

   1、报到及领取准考证

   获得考核资格的考生于6月29日17:00前到东北大学报到,缴纳报考费200元,采集指纹,领取准考证。未能按时报到的考生视为自行放弃考试资格。

   2、考核

   考核内容:专业潜质、创新思维能力、分析判断能力、语言表达能力、人际交往能力、应变能力等。

   考核方式:笔试(专业潜质和创新思维,2.5小时)与面试(无领导小组讨论,1小时)相结合,其中专业潜质和创新思维笔试满分200分;无领导小组讨论由3名评委对8-10名考生组成的小组讨论中的表现进行综合评价,满分100分。

   考核时间:2013年6月30日。

   考核地点:东北大学一号教学楼(大成教学馆)。

   获得考核资格的考生需持本人身份证和我校发放的准考证参加考核。

   3、拟录取名单公示

   拟录取考生名单于7月8日后在教育部阳光高考平台和东北大学招生网公示。

六、录取原则

   1、我校按照“分数优先、遵循志愿”的原则,依据综合评价成绩(高考成绩与我校考核成绩之和),参考考生高中学业水平考试成绩和综合素质评价结果,分专业类别确定拟录取考生及其录取专业。优先录取有专业志愿的考生再进行专业调剂。

   2、理工类录取时先录取理工甲类再录取理工乙类。报考理工甲类并兼报理工乙类的考生,如未能被理工甲类录取,减去10分级差分后参加理工乙类录取。

   3、综合评价成绩相同的情况下,优先录取我校考核成绩高的考生。如我校考核成绩相同,优先录取高中学业水平考试成绩高、综合素质评价结果好的考生。

   4、为选拔拔尖创新人才,对于经我校审查和考核后确实在学科特长、创新潜质等方面突出或综合素质优秀的考生,我校将视生源情况在确定考核资格和录取时给予一定的优惠政策。

   5、录取工作由我校招生办公室组织实施。在辽宁省提前批次录取结束后、本科一批A段录取开始前办理相关录取手续。

   6、凡被我校综合评价录取的考生,一律不能改录其他学校。未被我校综合评价录取的考生,不影响其参加本科第一批次及其以后批次的录取。

   7、对考生体检的要求执行《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

七、监督机制

   1、在东北大学招生工作领导小组领导下,学校相关职能部门和有关专家组成考核小组,负责考生考核工作。

   2、学校监察办公室全程监督,并主动接受社会监督和申诉。监督申诉电话:024-83687318。

   3、其它违规行为将按照教育部有关规定处理。

八、联系方式

   地址:辽宁省沈阳市和平区文化路3巷11号 邮编:110004

   部门:东北大学招生办公室 咨询电话:024-83687392

   东北大学招生网:http://neuzs.com

九、本简章由东北大学招生办公室负责解释。报考相关问题的详细解答请查阅《东北大学2013年辽宁省综合评价录取报考政策解读》。

东北大学2013年在辽宁省综合评价录取招生计划
专业名称 专业类别 计划数 学费标准
(元/年)
自动化类 理工甲类 30 5200
计算机科学与技术 理工甲类 10 5200
电子信息类 理工甲类 15 5200
机械类 理工甲类 10 4800
工商管理类 理工甲类 15 4600
建筑学(五年) 理工甲类 30 5200
信息与计算科学 理工甲类 10 4800
应用物理学 理工甲类 15 4600
应用化学 理工甲类 25 4600
生物工程 理工甲类 20 4800
  理工甲类小计 180  
生物医学工程类 理工乙类 50 18000
(中外合作办学)
软件工程 理工乙类 55 大一大二5200,
信息安全 理工乙类 30 大三大四16000
数字媒体技术 理工乙类 25  
  理工乙类小计 160  
哲学 文史类 5 3800
法学 文史类 5 4600
思想政治教育 文史类 5 4600
新闻学 文史类 5 4600
公共事业管理 文史类 7 4600
行政管理 文史类 3 4600
英语 文史类 10 5200
俄语 文史类 6 5200
德语 文史类 6 5200
日语 文史类 8 5200
  文史类小计 60  
  总计 400  

注:建筑学(五年)专业要求考生具备一定的美术基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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