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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南政法大学2015年农村专项自主招生简章

发布于:百学网 2015-02-03

西南政法大学2015年农村专项自主招生简章

   日前,西南政法大学2015年农村专项自主招生简章发布。农村专项招生计划占西南政法大学2015年本科招生总计划的2%。考生网上报名截止时间为2015年4月6日,测试时间为2015年6月14日。

   西南政法大学2015年农村学生专项自主招生简章

   为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精神,进一步提高重点高校招收农村学生比例,促进高等学校入学机会公平,让更多勤奋好学、品学兼优的农村学子进入高校就读,根据《教育部关于做好2014年提高重点高校招收农村学生比例工作的通知》(教学〔2014〕2号)精神,我校2015年在全日制普通本科招生中继续面向边远、贫困、民族地区县及县以下中学农村户籍学生开展自主选拔录取招生工作。

   一、组织机构

   (一)学校普通本科招生委员会,负责研究决定农村专项自主选拔录取工作中的重大事项。

   (二)学校成立专家评审组,负责农村专项自主选拔录取的测试和认定工作。

   (三)学校本科招办负责农村专项自主选拔录取的资格审核、测试组织等具体工作。

   (四)学校纪检监察部门对农村专项自主选拔录取工作全过程实施监督。

   二、招生专业:除治安学、侦查学、经济犯罪侦查以外所有本科专业。

   三、招生计划:录取计划占学校本科招生总计划的2%。

   四、报名条件

   同时满足以下条件的县及县以下中学的应届高中毕业生:

   (一)考生须符合当年普通高校统一考试招生报名条件;

   (二)高中阶段具有在上述中学连续三年学籍并实际就读;

   (三)来自贫困地区、边远地区、少数民族地区具有农村户籍且家庭在农村的成绩优良,品学兼优的高中毕业生。

   五、报名

   (一)报名方式主要为考生学籍所在中学推荐。

   相关中学在校内外显著位置公示推荐条件、办法、程序及推荐名单,做到信息公开、程序透明。

   (二)时间:简章发布之日起至2015年4月6日止。

   (三)方式:网上报名

   中学所推荐考生须登陆西南政法大学“本科招生信息网网上报名系统”(http://202.202.80.68),按照要求注册,上传电子照片,并进入“农村专项自主选拔录取报名系统”,填写《西南政法大学2015年面向农村学生专项自主选拔录取申请表》,确认无误后提交并打印。

   (四)材料报送

   中学统一邮寄:符合推荐资格的中学下载打印并填写《西南政法大学2015年面向农村学生专项自主选拔录取中学推荐汇总表》,加盖公章后,连同本校所有推荐考生的以下申请材料,须于4月6日前(特快专递邮寄方式,以邮戳在4月6日前为准)提交至我校本科招生办公室,材料请用A4纸装订成册,材料一律不退还。

   1.通过网上报名系统打印自动生成的信息填写完整的《西南政法大学2015年面向农村学生专项自主选拔录取申请表》原件;

   2.连续3年在县及县以下中学就读的学籍证明(须加盖中学公章);

   3.户籍证明(户口簿首页、考生所在页复印件及当地公安部门开具的证明原件);

   4.考生高中各学年的学习成绩及年级排名证明(须加盖中学公章);

   5.校长或班主任推荐信;

   6.学生个人申请陈述,1000字左右,内容包括自身成长经历及学习情况、能力素质、个性特长及选择报考专业的理由、未来规划及设想等;

   7.高中阶段主要获奖证书复印件和其他证明自己特长、优势的材料。

   以上报名材料均须考生所在中学审核签字盖章。

   材料邮寄地址:重庆市渝北区宝圣路西南政法大学本科招生办公室

   邮编:401120电话:023-6725808867258829

   请在信封正面醒目位置注明“农村专项自主招生报名材料”字样

   六、测试资格审核

   我校根据寄送的报名材料基本情况进行初审,综合考虑考生综合情况及培养潜质确定初审合格考生参加我校组织的测试。

   准予参加我校测试的考生名单将于4月30日前在我校网上报名系统(202.202.80.68)“报名进度”和本科招生网首页公告栏中通知,考生务必及时查看(不另行通知)。

   七、准考证领取

   (一)时间:2015年6月13日

   (二)地点:具体地点另行通知,请关注本科招生网站相关信息

   (三)需携带的材料:户口簿、身份证、学生证原件。

   八、测试安排

   (一)测试科目

   测试形式为面试笔试相结合,以面试为主。重点考察考生表达能力、理解判断能力、应变能力、分析解决问题等方面的综合能力,以及对社会生活及其热点问题的关注度、敏感度和认识的敏锐度。

   (二)测试时间:2015年6月14日

   (三)测试地点:学校将根据考生报名情况另行通知测试地点。

   (四)测试成绩

   测试综合评价成绩=笔试成绩×40%+面试成绩×60%

   我校对参加测试考生以测试综合评价成绩总分高低为序进行排名。

   九、录取办法

   (一)学校招办根据参加测试考生综合评价成绩高低,提出农村专项自主选拔录取建议入选考生资格名单。

   (二)学校本科招生委员会在建议名单基础上,结合学校人才培养的需要,研究确定农村专项自主选拔录取拟入选考生资格名单,人数控制在学校本科总计划的4%以内。拟入选考生资格名单在西南政法大学本科招生网及教育部阳光高考信息平台上进行公示。

   (三)录取原则:凡被我校确定为农村专项自主选拔录取入选考生须参加2015年全国普通高考,高考成绩达到当地本科一批录取控制分数线,按入选考生高考成绩高低为序,学校予以录取。学校根据考生本次考试成绩、高考成绩、专业志愿及招生计划情况,合理安排专业。

   (四)凡被我校确定为农村专项自主选拔录取入选资格的考生,在生源省份单独设置的农村自主选拔录取志愿表或志愿栏中填报我校,如生源省份未单独设置该志愿表或志愿栏,则须将我校填报为本科一批(重点本科批次)第一志愿(或平行志愿的第一顺序院校志愿);专业志愿必须填报我校在考生所属省(自治区、直辖市)有招生计划的5个有效专业志愿且愿意服从专业调剂。

   (五)执行各省级招办对农村专项自主选拔录取合格考生志愿填报和录取工作的相关规定。

   十、监督机制

   (一)我校农村专项自主选拔录取改革试点工作遵循“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严格选拔程序,规范过程管理,公开录取结果。学校纪检监察部门全程监督,并接受社会监督和投诉。

   监督电话:023-67258493

   (二)考生须本着诚信原则,如实填写申请表。如有弄虚作假,一经查实,未入学者,取消其农村专项自主选拔录取考核成绩及录取资格,并将有关情况记入考生高考诚信电子档案;已经被录取或取得学籍者,由学校取消其入学资格或学籍。

   (三)中学须本着高度负责的原则推荐本校考生,推荐名单及相关材料应在中学和班级公示,确保申请材料客观、真实。接到我校入选资格考生名单通知后,中学须公示不少于5个工作日。如有弄虚作假,一经查实,取消中学推荐资格及学生入选或入学资格,并上报考生所在省级招办及相关部门。

   十一、咨询联系方式

   通讯地址:重庆市渝北区宝圣路301号西南政法大学本科招生办公室

   邮政编码:401120

   学校网址:http://swupl.edu.cn

   电子信箱:xsczsb@swupl.edu.cn

   咨询电话:023-67258088 67258829

   十二、本办法由西南政法大学普通本科招生办公室负责解释。如教育部相关政策有所调整,将严格执行教育部政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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