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年自主招生竞赛哪些赛事没有认可
今日,教育部办公厅最新公布了《2019年度面向中小学生的全国性竞赛活动名单》。公示2019年中小学生全国性竞赛活动资格认定名单,包括科技创新类竞赛12项,学科类竞赛14项,艺术体育类竞赛5项,共计31项。
此名单一出,就引发了考生和家长的恐慌和疑惑:我的新概念奖项没用了吗?信息竞赛还会不会被认可?我该参加什么竞赛才能获得自招的敲门砖?
为了为考生和家长答疑解惑,把握正确的自招方向,思课教育对此次政策变化进行了解读。
主要政策变化:
1. 理科竞赛:名单中没有出现五大学科竞赛中的信息竞赛(NOIP)。
2. 语文作文竞赛:名单中没有出现 最权威的“新概念作文大赛”;以及北大培文、语文报杯。
3. 英语竞赛:名单中没有出现以往自招最常用的“创新英语大赛”。
思课分析:
一.《2019年度面向中小学生的全国性竞赛活动名单的公示》只代表了未来半年内的可以举办的竞赛;而并不代表“只有这些竞赛受到自招的认可”。
一个没有自招认可度的比赛 就算你能继续举办10年、20年,还是不会受到认可(可能是因为赛制、或者普及度等。)
比如说 一个全国只有2000人报名的比赛,就算它满足了申报要求,你觉得它会受到自招高校的认可么?
能不能办,是政策问题。
高校认不认可,则更看的是含金量。
高校初审为什么要认可竞赛奖项?因为它需要有含金量的比赛来帮它筛选出更有学科特长的学生。而不是“参加了教育部规定的特定小众比赛”的学生。
对于今年高三的学生,你的NOIP奖项、你的新概念奖项、你的创新英语奖项等,仍旧会起到作用,不必有任何的担心。
比如文科类的新概念是所有作文竞赛中含金量zui高的一个,是不可能不受自招认可。
比如说外语类中的创新英语是以往“厦门大学”“中国政法大学”“对外经贸大学”“中山大学”等综合类大学外语类自招的主要认可奖项。如果不认可创新英语,它们的外语类自招将无法继续下去。
注:有的人会说“中学生英语能力竞赛可以认可,代替创新英语”。但是我们知道,NEPCS这个比赛是各地区自主评奖的,而且奖项数量泛滥。全国一等奖一个省就有近千人(江苏、山东等),根本无法用来作为中高端学校的初审筛选门槛(比如往年厦门大学外语类自招初审通过人数每年都不足100人,如果用NEPCS国一作门槛的话,500人都不够)
更别说五大学科竞赛中的NOIP了,更是不可能受到任何的影响。上至清华北大,下至西南兰大,每一个自招高校都认可的奖项。
否则他们的计算机类专业、软件工程专业去录取什么奖项的学生呢?
二、关于名单上没有的竞赛
新概念作文大赛、NOIP这两个比赛之所以没有在名单中,是因为它们的赛事举办时间在“2018年12月1日-2019年5月31日”之外。
不出意外他们会在3月份的申报中进入下一年的“公示名单”。至于没有进入进入公示名单的其他竞赛(比如北大培文、创新英语等)则同样可能会在下一学年重新恢复赛制(但这就不一定了,也可能就此消亡)。
三、低年级考生应该如何看待这一次的“公示名单”呢?
1. 理科竞赛——五大学科竞赛+科创竞赛的体系 并没有任何的变化。
所以目标理工类、医学类、包括经管类专业的学生,请继续努力理科竞赛。
竞赛奖项永远是理科竞赛自招之王。
2. 人文类竞赛——所有仍然能举办的比赛(新概念、叶圣陶、创新作文)继续具有参加的价值。
而且,由于有部分竞赛暂时不能举办,因此“幸存”的竞赛的含金量会进一步提升,更加具有参加的价值。
但是正如我之前的文章所说的,人文类自招普遍降分较少,所以是“先看成绩、后看奖项”。
就算你什么奖项都没有,成绩很好的话,也可以自招北大、复旦、人大、武大。
就算你新概念全国一等奖、创新作文特等奖,如果你成绩很差的话,也只能上一个厦大、华东师大;甚至大概率中南大学、华中师范等。
这跟理科竞赛类自招是完全不同的(理科省一可以一本上中科大、浙大等名校)。
3. 外语类竞赛——创新英语暂时不办
NEPCS的奖项过于泛滥,认可度偏低
21世纪演讲国奖得奖难度太高(一个省3个人)
外研社等其他比赛基本没有认可度
因此,外语类自招的学生建议各位继续以【单科排名+雅思分数+竞赛为辅】的目标进行自招初审的准备。
未来预测的初审形势:
上外 北外 —— 单科排名(保持原样)
贸大 南开 法大—— 雅思+竞赛(雅思更重要)
厦大 中山等 —— 雅思+竞赛(原来是死认可创新英语、21世纪演讲)
川大 湖大等 —— 初审随便过
附:教育部办公厅关于2019年度面向中小学生的全国性竞赛活动名单的公示
根据《教育部办公厅印发<关于面向中小学生的全国性竞赛活动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教基厅〔2018〕9号)精神,在经主办单位自主申报,组织进行资格审核和组织专家评审的基础上,经研究拟确定全国青少年科技创新大赛等31项竞赛为2019年度面向中小学生开展的全国性竞赛活动。现就相关信息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19年1月28日至2019年2月3日。
公示期内,如有异议,请以书面形式反映。以单位名义反映的须加盖本单位公章,以个人名义反映的应署真实姓名、身份证号,写明联系电话。反映情况的书面意见请于2019年2月3日之前通过信函邮寄至教育部基础教育司,逾期及匿名反映不予受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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