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大学2024年工商管理(MBA)在职研究生招生简章
湖南大学办学历史悠久,是教育部直属全国重点大学、国家“211工程”与“985工程”重点建设高校及国家“世界一流大学”重点建设高校。
湖南大学1993年获批工商管理硕士(MBA)专业学位授权点,2002年获批高级工商管理硕士(EMBA)专业学位授权点。项目主要面向工商企业或其他单位具有管理经验和管理素养的大学毕业生开展MBA/EMBA教育,拥有一支理论水平高、实践经验丰富的专业师资队伍,既有来自学术前沿的国际大师,又有深谙湖湘文化的商学名师,“学术导师+企业导师”双导师制将理论知识与行业实践有效融合。
PART 01
学习方式
MBA:周末授课
EMBA:集中授课
PART 02
项目学制
MBA(非全日制)、EMBA(非全日制)研究生学制三年。
PART 03
拟招生人数
预计招生人数450人(含MBA350人、EMBA100人)。
PART 04
项目学费
1、工商管理(MBA)学费标准:
全程12万,分三年缴费;
2、高级工商管理(EMBA)学费标准:
全程24万,分三年缴费。
PART 05
报考条件
1.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
2.热爱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品德良好,遵纪守法。
3.身体健康状况符合国家规定的体检要求。
4.大学本科毕业后有3年以上工作经验的人员;或获得国家承认的高职高专毕业学历或大学本科结业后,符合招生单位相关学业要求,达到大学本科毕业同等学力并有5年以上工作经验的人员;或获得硕士学位或博士学位后有2年以上工作经验的人员。
PART 06
报考方式
(一)网上报名:
1.报名时间:
2023年10月5日至10月25日,每天9:00-22:00。
2.请在规定时间登录“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以下简称“研招网”)浏览报考须知,并按教育部、省级教育招生考试机构、报考点以及报考招生单位的网上公告要求报名。
3.考生应当认真了解并严格按照报考条件与相关政策要求填报志愿及选择报考点。因不符合报考条件及相关政策要求造成后续不能网上确认、考试(含初试和复试)或录取的,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
4.报名期间,考生可自行修改网上报名信息或重新填报报名信息,但每位考生只能保留一条有效报名信息,逾期不再补报,也不得修改报名信息。
5.报名期间将对考生学历(学籍)信息进行网上校验。考生可上网查看学历(学籍)校验结果,未能通过学历(学籍)网上校验的考生,必须在网报结束前完成学历(学籍)核验。
(二)网上确认:
按照各报考点规定完成。
(三)考生应当按要求准确填写个人网上报名信息并提供真实材料。
1.考生因网报信息填写错误、填报虚假信息而造成不能考试(含初试和复试)或录取的,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
2.考生因报考硕士研究生与所在单位产生的问题由考生自行处理。若因此造成考生不能复试或无法录取,我校不承担责任。
(四)考生网上报名成功后,应通过查阅省级教育招生考试机构、报考点、招生单位官方网站等方式,主动了解考试安排、防疫要求等事项,积极配合完成相关工作。
PART 07
考试环节
初试环节
1、考生应当在考前十天左右(以研招网通知为准),凭网报用户名和密码登录“研招网”自行下载打印《准考证》。
《准考证》使用A4幅面白纸打印,正、反两面在使用期间不得涂改或书写。
2、考生凭下载打印的《准考证》及有效居民身份证参加初试和复试。
3、初试时间:2023年12月24日至25日(每天上午8:30—11:30,下午14:00—17:00)。考试时间超过3小时或有使用画板等特殊要求的考试科目在12月26日进行(起始时间8:30,截止时间不超过14:30)。初试方式均为笔试。
4、初试科目详见《湖南大学2024年硕士研究生招生学科、专业目录》。
资格审查
学校在复试前对考生资格进行严格审查,对不符合规定者,不予复试。考生持下列材料参加资格审查,并缴纳复试费:
1、本人《准考证》;
2、本人居民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3、学历学位证书(原件及复印件)(应届本科毕业生持学生证);
4、《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应届本科毕业生持《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
5、大学阶段成绩单(须由大学教务处加盖公章或档案管理部门加盖公章)。
复试环节
1、学校自主确定复试基本分数线,各培养单位根据招生计划、考试成绩和差额复试比例,确定本单位的复试分数线(不得低于学校公布的基本分数线),并以此确定复试考生名单。复试主要考查考生的创新能力、专业素养和综合素质等,内容包括专业课笔试、外国语听力口语测试、专业综合面试、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等,时间一般在2024年3月中下旬,复试办法将在复试前通过研究生院网站和各学院网站向考生公布。
2、少数民族考生身份以报考时查验的身份证为准,复试时不得更改。少数民族地区以国务院有关部门公布的《全国民族区域自治地方简表》为准。
3、初试总分加分政策严格按照教育部规定的范围和标准执行,申请加分项目的考生应在资格审查前向研究生院招生办公室提交相关证明材料。
PART 08
录取环节
录取阶段
1、根据国家下达的招生计划、学校的复试录取办法和考生入学考试(包括初试、复试)成绩,结合考生平时学习成绩和思想政治表现、专业素质、身体健康状况择优确定拟录取名单。
2、经考生确认的报考信息在录取阶段一律不作修改,对报考资格不符合规定者不予录取,未通过或未完成学历(学籍)审核的考生不得列入拟录取名单公示或上报。对在报名及考试中有违规行为的考生,将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和《全国硕士学位研究生招生工作管理规定》进行处理。对弄虚作假者(含推免生),一经查实,即按有关规定取消招生录取资格,情节严重者追究法律责任。
入学体检
1、体检统一安排在新生开学报到后,具体时间另行通知。
2、体检合格标准参照教育部、卫生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颁布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和《教育部办公厅卫生部办公厅关于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学生入学身体检查取消乙肝项目检测有关问题的通知》的相关规定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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