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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年无锡市中级人民法院公开遴选公务员公告

发布于:百学网 2021-08-01

2021年无锡市中级人民法院公开遴选公务员公告

  招聘公告

  为进一步拓宽无锡市中级人民法院公务员补充途径,优化队伍结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江苏省公务员公开遴选实施办法(试行)》等有关规定,经市委组织部批准,2021年无锡市中级人民法院面向基层机关(单位)公开遴选2名公务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01 职位计划

  无锡市中级人民法院四级主任科员及以下职级司法行政人员2名。

  02 报名范围和条件

  (一)报名范围:

  面向无锡市各市(县)区及乡镇(街道)机关中已进行公务员登记且在编在岗的公务员及各市(县)区经批准的参照公务员法管理机关(单位)中已进行参照登记且在编在岗的工作人员。

  (二)报名人员应当具备下列资格条件:

  1.中共党员(含预备),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专业素养,品行端正,实绩突出,群众公认。

  2.具有2年以上公务员(参照管理人员)工作经历,且报名前需在现单位工作2年以上(因机构改革原因涉及人员划转的,转隶前后的工作时间可累算)。符合在本地机关工作的最低年限,其中2015年以后新录用的选调生和乡镇(街道)公务员,在乡镇(街道)最低服务年限分别为3年和5年。计算工作年限的截止时间为2021年8月。

  3.年度考核均为称职以上等次。

  4.具有遴选职位要求的工作能力,年龄在30周岁以下(1991年7月31日以后出生)。

  5.本科及以上文化程度。

  6.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和心理素质。

  7.符合公开遴选职位要求的其他条件。

  8.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三)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名参加公开遴选:

  1.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有关专门机关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

  2.受到诫勉、组织处理或党纪政务处分等影响期未满或者期满影响使用的。

  3.按照国家和省有关规定,到定向单位工作未满服务年限或有其他限制性规定的。

  4.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

  5.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03 程序和方法

  (一)职位查询

  职位及资格条件等,详见《2021年无锡市中级人民法院公开遴选人员职位表》。

  (二)报名与资格审核

  报名和资格审核通过现场方式进行,时间:2021年8月5日9:00至8月13日16:00(周末除外),地点:无锡市崇宁路50号无锡市中级人民法院办公楼5楼502办公室,报考人员将本人的《2021年无锡市中级人民法院公开遴选公务员报名表》提前发送至987514892@qq.com。参加现场资格审核时,报考人员需携带以下材料:报名表(附本人近期2寸免冠彩照2张)1份、本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学历、学位证书原件及复印件,曾受表彰或荣誉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报考人员对填报信息真实性负责,报考人员提供虚假信息的,将取消报名资格,并按有关规定处理。无锡市中级人民法院依据报考人员提供的材料提出审核意见,必要时可要求报考人员按审核意见补充相关内容。报名时间截止前未补充的,视为资格审核不通过。

  本次公开遴选开考比例为3:1。报名时间截止后,职位未达开考比例的,无锡市中级人民法院将根据报名审核情况研究已通过审核的报考人员能否进入笔试环节,报经市委组织部同意后,通知相关报考人员。

  (二)笔试与面试

  笔试主要测试政策理论水平和文字能力,考察内容为公文及材料写作,满分为100分。未达开考比例的职位笔试最低合格分数须达到60分。笔试时间:2021年8月21日上午9:00至11:30,报名人员需持本人身份证原件按时参加笔试。笔试地点另行通知。

  笔试结束后,将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照遴选人数3:1的比例确定参加面试的人选。进入面试的报考人需提交单位同意报考证明(加盖单位公章)。面试主要测试履行职位职责所要求的基本能力素质,满分100分,合格线60分。总成绩(笔试加面试成绩)及入围体检人员名单将于考试结束后2个工作日内公布。因报考人员主动放弃等原因出现空缺时,由无锡市中级人民法院按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进行一次性递补。

  (三)体检与考察

  入围体检人员到无锡市指定的公务员录用体检医疗机构进行体检,体检标准和要求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有关标准及规定执行。体检后,由体检医院作出是否合格的结论。

  考察由无锡市中级人民法院组织实施。考察组根据职位要求,对考察人选的资格条件进行核实,对德、能、勤、绩、廉进行全面考察,突出考察政治品质和道德品行,注重考察工作实绩,加强作风考察,强化廉政情况考察。考察将采取个别谈话、民主测评、同考察对象面谈等方式进行,查阅干部(人事)档案,核实公务员或参照管理工作人员登记表以及其他需要核实的情况(违纪违规情况等),如实写出考察报告。报考人员自愿放弃遴选资格的,须在考察结束后3个工作日内提出,之后无故放弃资格的,由市级公务员主管部门记录在案。

  若出现体检或考察不合格的情况,由无锡市中级人民法院研究决定是否递补,并报市委组织部批准。

  (四)公示、办理相关手续

  1.公示。考察结束后,公开遴选人员名单在有关网站公示,接受社会监督,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公示期满后,出现不符合遴选条件或其他特殊情况的,由无锡市中级人民法院研究确定是否递补,并报市委组织部批准。

  2.办理手续。公示期满,对没有问题或反映问题不影响遴选的,按干部管理权限和公务员调动规定及程序,由无锡市中级人民法院报市委组织部审核,办理相关手续。对反映有严重问题并查有实据的,取消遴选资格。

  3.任职。对遴选人员根据个人原职级情况及相关规定确定职级。

  04 其他事项

  在遴选组织实施过程中,将按照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常态化有关要求,落实防疫措施;根据疫情发展和防控最新要求,必要时将对有关工作安排进行调整,并另行发布公告。请报考人员认真阅读《2021年无锡市中级人民法院公开遴选公务员报考人员新冠疫情防控告知书》,及时关注无锡法院网相关公告。

  政策咨询电话:82226095、82226658

  咨询时间:2021年8月2日至8月13日

  监督电话:81827482

  信息发布网址:无锡法院网(wxzy.chinacourt.gov.cn)

  无锡市中级人民法院

  2021年7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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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年无锡市中级人民法院公开遴选公务员公告

  1.2021年无锡市中级人民法院公开遴选人员职位表

  2.2021年无锡市中级人民法院公开遴选公务员报名表

  3.2021年无锡市中级人民法院公开遴选公务员报考人员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告知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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